封号,以内阁首辅杨廷和为首的朝中大臣认为明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继大宗,就应该尊奉正统,要以明孝宗为皇考,兴献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蒋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
嘉靖帝自然不能同意了,做个皇帝尼玛怎么能连生父生母都不可承认?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不稽。
好在新科进士张璁深明帝意,上疏支持嘉靖帝,认为明世宗即位是继承皇统,而非继承皇嗣,即所谓“继统不继嗣”,皇统不一定非得父子相继,而且汉定陶王、宋濮王都是预先立为太子,养在宫中,实际上已经是过继给汉成帝和宋仁宗,“其为人后之义甚明”。
故而,他建议明世宗仍以生父为考,在北京别立兴献王庙。
明世宗见此奏章后大喜:“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
于是明世宗便以一家独子之身份,承两家之宗祧,成兼祧之先例。
皇室既开此先河,民间便纷纷效仿,此后兼祧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却一直隐隐存在于社会之中。
后来由兼祧制度又衍生出一种婚姻,叫兼祧婚姻。
由于关系宗法继承,中国古代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即男人可以拥有很多女人,但明媒正娶的只能有一个,是为正妻,生下的孩子为嫡子,其他女子则是妾,生下的孩子为庶子。
兼祧制度的实行就会带来操作上的一个问题,如果上代兄弟几个只有一个男性后代,很容易出现这个后代的正妻只生一子,无法同时继承多家香火的情况。
出于这个考虑,便又做出了补充,“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母亲,两相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也就是说独子可以娶两房或三房妻子来保证家族香火的延续,实际上变相承认了一夫多妻制的合法性。
这样一来,一个妻子代表一房,生下的儿子继承该房香火,问题得以完美解决。
当然,明明是自己生的儿子,偏偏要叫自己叔伯,这滋味也未必好受就是了。
但显然,贾琏话里的兼祧与以上不同。
“二哥不如详细说说?”宝玉见贾琏话里有话,便追问。
贾琏笑道:“林姑父不是没有儿子么,你可以以入赘身份为林姑父传递香火,同时娶宝钗继承贾家香火,这样二人都是妻,问题不就完美解决了么。”
宝玉顿时目瞪口呆:“琏二哥脑袋还真灵,这样的主意都想得出来。”
但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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