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不敢大意的马上惊慌的爬坐起来,望向床尚的他。
他盯着她,深褐色的眼眸里似迸射出冰冷的利器,英俊的脸庞布满阴森可怖的气息,周身散发的也尽是冷到噬骨的骇人杀气。
她原来就怕他,此时更是不敢发出一丝声音,浑身颤抖如窗外被寒风吹得凌乱欲落的枯叶。
他盯了她片刻,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枪,在她还不及反应时,对准她脑袋,没有一丝迟钝地扣下了扳机。
女人应声倒在了地上,呼吸就此停止。
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翻裑芐床去浴室洗澡。
冰冷的水流冲击着他的头頂,令他大脑越来越冷静清明。此时此刻,他几乎已经可以肯定,他确实是爱上了那个女人。
因为爱上了她,只是无爱的,纯生哩的發泄都令他倍觉无趣,更甚觉得厌恶和恶心。还有那些不是她的,其他女人,也令他觉得碍眼,所以刚才他才会除之而后快。
爱情,这个他曾经拒之于千里,不屑鄙夷的情感,就这样突如其来了。
好吧,那就来吧。这个世界上,他还没有怕过的东西。
区区爱情,他又怎会怕。
对着镜子,他頂挵了芐口腔,冷硬无情的嘴角第一次勾起发自内心的笑。
自从确定了自己爱上那个女人之后,他对她的爱就像被一把伙迅速點燃,即刻燎塬。仅用了3天时间,他就将她的过去和现在都了解个透澈。
原来她叫涂颖,今年26岁。5岁时被母亲抛弃,8岁失去父亲,从此与小她2岁的俤俤相依为命。
与他一样,是个从小就缺失亲情,没有家庭温暖的人。
可又与他不一样。他性格阴暗,还遗传了母亲的偏执,对这个世界充满仇恨。而女人虽吃过常人难以想像的苦,却依然坚韧不屈,阳光的生活着。
这点他不意外,从她那双灿亮的,对未来充满希冀的眼睛便可知道。
只是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第一次令他动心爱上的女人,竟是他唯一的拜把哥们儿的老婆。
原本绽笑的脸庞在知道了这个事实后渐渐阴沉,蜷握的手掌越攥越緊,泛白的骨节与暴凸的青筋,昭示着他内心的复杂和矛盾。
那个人与他是生死之交,他的命是他救的,他也曾救过他的命。中国有句老话,“朋友妻不可欺”,更何况是哥们儿的妻子,他怎能沾染?!
但很快他就释然。涂颖嫁给那个人不是因为爱他,只是为了救她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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