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店员为沈琳挑选了五六件淑女服装,一件一件试穿。
沈琳本来不想买,进来纯粹是为了躲避别人。看到这些衣服的样式,更是无论如何都拒绝穿,所以假装金主要是生气,她也别无选择,只能一个接一个地尝试。沈琳试了一圈,几乎累得大汗淋漓。
李想问她是否满意。沈琳疲惫褪去,摇摇头。尽管困难重重,但没想到还是拒绝了。当李想听说沈琳不喜欢它时,又立即带沈琳去了隔壁的房子。只是离开时在想,为什么沈琳不喜欢它。这显然是沈琳最常穿戴的品牌。
走出香奈儿店,沈琳特意看了看周博松和沈紫嫣所在的店,他们已经走了。
沈琳松了一口气,突然对李想刚刚经历的磨难有点感激。
事实上,沈琳只需要稍微看看后面,就可以看到周博松和沈紫嫣离他们的距离并不远。
最多只有三四家商店。沈琳我没有看到周博松,但周博松却看到了沈琳。
他想上前问候沈琳。
他在咖啡店里已经开始思考,但是沈紫嫣总是在那里,他根本没有时间,也不能单独出来,根本赶不上向沈琳问好。
他错过了沈琳。
当沈琳消失的时候,他没有去想它,但是当我看到的时候,却无法停止疯狂的思考。
周博松想和她谈谈,问问她最近怎么样,还能考虑当年的提议吗?
他是这么想,因为他仍然记得,仍然记得沈琳的芳香,尽管只有一个拥抱和一个吻,尽管他被甩了一巴掌。
但他还是想,尤其是在看到沈琳之后,然后又看了看身边的沈紫嫣。
沈紫嫣和沈琳是两种人。虽然她们都是聪明人,但沈琳是善良的聪明人,沈紫嫣是攻击的聪明人,这让人们感到窒息和无聊。
这时,沈紫嫣正在发挥她的职业本性。
虽然她微笑着看着周博松,周博松却能从她的微笑中看出邪恶和威胁。
沈紫嫣的猩红色指甲指着橱窗里的一个新包。她在问周博松看起来好不好。她希望周博松能听她的话,把注意力集中在她希望周博松集中的地方。
周博松看了看沈紫嫣提到的手提包。它又是红色的,而且很显眼,这让他不禁眯起了眼睛。
事实上,红色被认为是令人兴奋的,因为它是血液在人体内流动并驱动人们生活的颜色。
就像沈紫嫣一开始给周博松一种感觉,有着新鲜的活力,每一个微笑和动作都让人无法跟随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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