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回到奇迹之屋,我将需要的用品全部放近了大黑背包里。
蹑手蹑脚的将整个房子连同后院我都检查了一遍。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物--尤其是老怪。
奇怪,怎么都没有人啊?虽说我和他约定了住房三天,但是,我没有想到从来不听别人话的老怪竟然会改了性,这么听话的离开了。
不对,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他才会离开的。
那么就找个人来问问,不,是某只。
拿出可以和动物对话的对话器戴在耳朵上。这是千梦根据自己的能力而特别制造的。很有趣的“玩具”。
在厨房的隐暗处找出了一只小老鼠。它正用着超级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呢!
“喂,小老鼠,我不在的这两天有没有什么人近来这里啊?老怪呢?他回来了没有?”握着小老鼠的尾巴我瞪着它问。
“吱吱。”它叫了两声。回答了我的问题。
“你是说他回来一次之后就没有回来了。你听到他说不会回来这里了。也就是说他走了对吧!”我翻译着它的意思。点头笑了笑。真好啊!他不会再回来这里了。幸运啊!
高兴的我差点都要跳起来大声欢呼了。
将小老鼠放了回去,我背起背包离开了。老怪不在,我就可以大胆的玩游戏不怕他从中捣蛋了。
由于昨天撞到我的那个人,与我碰触过所以身上还残留着我的丝丝气味。而我用千梦给我的“寻找气”找到了那个人的住处。
哇,看来那个人蛮有钱的呢!竟然住的起这种地方。
我站在五星级饭店外面仰望着高耸如云的大厦感叹道。
毕竟能住得起这种豪华的地方的人都应该有点钞票。
咬着棒棒糖的管,我倚在电线杆上。
不过我查到了这饭店是属于杨彬言名下的。也就是说我可以随心所欲的捣乱了。这可是让我兴奋了好长时间。因为不用在意整到无辜的人的后果,而一切后果不管严不严重都不干我的事,就让杨彬言那家伙去疲于奔命吧!
打定注意,我更加的跃跃欲试了。
化妆成饭店里的人,我明目张胆的走近了饭店里。
啊啊,这个饭店真不是普通的差啊!就连我这个陌生人混近来了都不知道,真是管理的好差劲啊!
很快的就查到了那个人住的房间。是1002号房间。
走了进去,化妆成清洁工的我不怕被人抓到而尴尬。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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