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过大小姐像今儿这般失态。努力尝试思考大小姐为何这般。
左思右想,欧阳菲菲觉得原因是楚河。
首先。大小姐知道楚河曾在白城与叶茗竹见过。据说还私下畅聊了许久。其次,大小姐此番前来,绝不是为了给曹惊蛰面子。而是——
可她没等到。加上碰到这个外骚的女人,心情顿时就不美丽了。
可是——
大小姐真的会因此而大动肝火吧?
这不像大小姐的风格啊!
砰!
不远处的小型舞台上忽地响起一道沉闷的声响。紧接着,天花板上摔下一大片灰沙石块。众人先是一愣,旋即有人惊呼起来。
“大家好。我是绑匪。”
一把清爽明朗的声音自舞台上传来。众人只见一个混血英俊帅哥手里握着一把上了消音器的手枪,另一只手叉腰而立。表情自信地扫视这百来人的晚宴现场。似乎今晚这一票能让自己脱贫致富,一举成为高富帅。
绑匪?
绑什么?
抢劫吗?
要钱?
这个年轻人脑子进水了?他不知道晚宴上都是些什么人?他认为自己在这里抢劫有逃脱的机会?又或者——他认为来晚宴上的人会屈服于他一个人一把枪吗?
“喂。你们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话?”
“我说抢劫!我说我是绑匪!”
“你们能不能配合我一点,最起码脸上多流露出一些恐惧与害怕。而不是将信将疑!我可没有骗你们,我是真的绑匪!”
“这位小帅哥,请问你一个人能抢劫我们这么多人吗?”一名年轻女人问道。
“我当然不是一个人!”混血帅哥沉声说道。
“那你的同伴呢?”年轻女人问道。
“你们推开大门看看。”
果不其然,有人推开了大门。
门口黑压压一片,全是武装到牙齿的雇佣兵,也不知怎么进来的。
这一次,人们终于相信了。有人尖叫,有人往别处躲藏,可躲来躲去,又怎能躲过混血帅哥的视线?
“喂喂。你们冷静一点,我只是抢劫,求财不求命。”混血帅哥很严肃地说道。“我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好不好?”
曹惊蛰瞥一眼舞台上的混血帅哥,脑海里面过滤了一遍,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年轻人,方才两步走上前,缓缓道:“我是晚宴的主人。”
“我知道。”混血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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