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那意味着,会产生大量的伤亡,这对于草原上丁口不多的部落来说,并不是好消息,更糟糕的是,两人麾下都是精锐,没有可以肆意消耗的小部落炮灰。
随着土默特的骑兵远去,那小队长再次发号施令,铳手调整火绳,再次收起火铳,放在一边,摆出一副雕塑一样的姿势,准备应对下次进攻。
俄木布和塔什海并不知道,孙伯纶的步队之所以有如此胆气,首先,平时有特穆尔麾下骑兵一起训练导致已经习惯战马在眼前奔腾,训练中,特穆尔的骑兵会疾驰到他们面前不到十步停下,那个距离都能听到马匹打出的响鼻。
而最重要的是军纪,凡是在训练中异动的士兵都是施以鞭刑,当然,这是训练,如果在战斗中破坏阵型,第一个逃跑者必杀,所在小队还要执行十一抽杀令,随机抽取十分之一的人砍头。
而配合这种严苛军律的军队编制就是,步队中,每个小队都有家庭关系,或者来自一个部落,或者同姓同族,亦或者有其他更深的血缘和感情。
乌鲁思同样在观察,作为塔什海的儿子,这个年轻的武士从小就被教育,像鹰一样观察,像狼一样合作,像虎一样攻击,而刚才,他就记下了那个距离,五十步!
这是一个很微妙的距离,堪堪在角弓的杀伤范围内,但面对有甲的步卒,这个距离就太远了,而火枪不同,昨晚俄木布的试探已经证明,敌人的火枪可在七十步外破甲,而且是破铁甲。
“都跟着我,轻箭抛射。”乌鲁思最终下达了命令。
他双腿夹了下马肚,战马缓缓行进,在距离敌阵二百步的时候加速,速度越来越快,他用缰绳控制这战马与铳手的距离,在距离约六十步转向,此时已经是角弓在手,弓弦拉满,一支箭矢飞出,飞快升高,然后以一个极为陡峭的角度下落,直刺一名铳手的脑袋。
刺啦!
铁箭头与八瓣帽铁尖盔相撞,擦了一星火花,落在了地上。
乌鲁思捕捉到了这一幕,骂了一句贼人装备精良,心中愤愤不平。又是弓弦拉满,他本就是察哈尔部的勇士,手中角弓更有一石二的力,拉满之后,力道非凡,这次他停顿一会,稍稍降低了速度,当箭矢离弦,他就认定被他瞄准的那铳手死定了。
果然,箭矢落下,这次角度缓和了一些,直刺面门,那铳手一声呜咽,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察哈尔骑射手不断射出箭矢,造成不小的伤亡,正当乌鲁思高兴的要大叫的时候,忽然听到铳声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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