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知道了,你就好好地在器宗分院里待着吧!外面的一切,都交给我了。”
林夕看着自信的牧冰云,会心一笑。或许……这就是拥有同伴的感觉。时隔三年之后,自己终于能够再一次和所有同伴并肩作战了!
二人相谈甚欢,不消片刻,便到达了降魔城。
商谈之下,牧冰云住进了坐落于全城中心的“鹊仙”酒楼,房间号1009。住在此处,不仅仅通讯便利,而且视野宽广,易于牧冰云监视全城的一举一动。自此,若是轩辕郁阳有什么大动作,牧冰云就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告知林夕。
数个小时后,降魔城郊外。
此时已是正午,冬日的暖阳亲切地抚摸着大地。萧瑟的荒芜之中,蓦地出现一道流光溢彩的彩色光门。
彩门渐渐成型,从中缓缓走出一位身着破衣、满脸胡渣的邋遢男子。男子的外表虽然有些不堪入目,但即便是远远望去,其眼中的一道凌厉的寒芒依旧令人不由地内心一颤。
走近一看,邋遢男人的手中还捧着几本早已发黄的古书,表情严肃,仿佛有什么大事就要发生。
“唉……那个丫头在哪呢?”男人斜眼扫视四周,叹了口气,一股强大得有些可怕的灵识顿时四散而出,开始席卷整个降魔城。
“在哪呢?……嗯,在这里,这是……”男人的灵识已然到了器宗分院处。但当男人的灵识想要进一步深入后,却因一道有些熟悉的气息就此停住了动作。
“这似乎是……轩辕郁阳的气息!我记得那个丫头说……正是轩辕郁阳策划的一切!看起来,我是不能直接去找那丫头了!那……该怎么办呢?”
男人的灵识随意地在降魔城中扫着,毫无顾忌。以邋遢男人的精神力,除非是上官惊云、逍遥侯一类的顶级天道境大能降临,否则几乎没有人可以察觉到他的存在。
“这,这是!好像……是慕容的那个宝贝徒弟的气息!”男人嘴角微微一笑,喃喃道:“既然如此……那就去找牧冰云那丫头吧,我记得,慕容这个宝贝徒弟和那丫头的关系也是非同一般。”
男人轻隐身形,收敛气息,缓缓走入降魔城之中,混入来往的人群,脚步急促,前方的目的地正是坐落于全程中心的“鹊仙”酒店。
“对不起,您不能进去。”
邋遢男人正要走入眼前这座高档豪华的酒店,却被酒店门外一名年轻的服务生拦住了脚步。
“怎么了?你们这里对客人的相貌还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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