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完本,也就是说后续剧情的发展自己无从得知。
但是世界的自我修正力会自行推动后面的情节发展。按照系统的任务来推断,也就是说,后来林歌会和杨彩霓在一起?
目前这么推理是最靠谱的,但也不一定正确。但这也解释不通杨彩霓的异常啊。
过了好久,杨彩霓在放开林歌,她整理了一下骚乱的发型和衣服,露出一张可爱的小脸。她的长相不是钟灵那种绝美的容颜,但胜在更加真实。而且身材给她的加分太多了,论对林歌的吸引力来说,杨彩霓目前可以排在第一位,超越第二位的罗茜。
林歌也缓了过来,他的目光不知道放哪,毕竟在他的心里其实两人才见面两次就已经有这么亲密的接触,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随便了点。
但杨彩霓不这么想,在她心里林歌已经是她的人了,任何人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只是时间问题。
“也差不多十二点了,我们一起去吃饭?”
“好吧。”
“你想吃啥?”
“随便,我都可以,听你的。”林歌说道。
杨彩霓愣住了,这句话上一世她听过无数次,每次林歌都这么说,让她有一种迷幻的感觉。而且林歌有一样东西他最喜欢吃的,那就这么决定了。
“我们去吃肯鸡德吧,我好久没吃炸鸡了。”
“好啊好啊。”林歌听见这句话很高兴,他最喜欢吃的就是肯鸡德的大鸡块,因为在原身的记忆力,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自己的父亲还没有因病去世前,每次等林菀下班前都带林歌去吃肯鸡德。
等到后面林菀越来越忙,林歌也失去了自己的父亲,自己一个人在家就喜欢吃肯鸡德。
其实林歌会做菜,而且是很会做菜,做的很好,但是做出来除了自己没人能分享啊。只有在吃肯鸡德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的母亲和父亲都陪在自己的身边。
这事也是林歌后来告诉杨彩霓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她当时就对林歌说,“你又有一个可以陪你吃一辈子鸡块的人了。”
当时林歌听见这句话就瞬间泪流满面。
所以提议去吃炸鸡是最优解。
两人结伴一起去吃饭,期间林歌见到了林菀,杨彩霓还和林菀打了个招呼,林蛙有点惊讶发现两人竟然在录歌,不过她有事要忙就没和林歌说太久。
公司马路对面就有一个商业圈,自然有肯鸡德。
两人没有开车,结伴走路过去。期间杨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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