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煤区(作为败战之惩罚)、割让但泽这个纯德国城市以及“走廊地区”给予波兰(该市超过95%的人都讲德语),在名义上成为独立的“利伯维尔”,导致德国本土与东普鲁士分隔,严重限制了后者的发展。大战结束后,德国总计丧失帝国时期的13%领土与12%的人口,其中波兰又占其极高之比例[27]。出身自德东一带的塞克特对波兰更是痛恨,曾说道:“波兰的存在是不可容忍的,是与德国本身的需求不可调和的,波兰必须灭亡,而且一定会灭亡。并灌输军队中“毁灭波兰”之信念,后来此主张也同样为柏林的高级官员所接受[25],魏玛共和国总理约瑟夫?魏尔斯(Josephirth)曾公然发表过“波兰必须受到惩罚”的言论[20],而英国首相乔治?洛伊德(GeorgeLloyd)也曾说过:“波兰被给予的太多,以后会造成大麻烦。”1925年6月起,德国开始对波兰进行关税战,并对其境内德意志侨民宣传复仇主义,鼓励其分裂运动。
苏联刚从战争中结束时与波兰的关系也同样紧张,尤其是《拉巴洛条约》的签订更是让后者感到极大的威胁,认为德苏两国军队未来可能发动向华沙进攻的巨大箝形攻势。但实际上,苏联这时致力于经济的发展,不愿在国际事务上发生冲突,故对外采和平外交。波兰提出除了维护其现有的《里加条约》规定的边界外,在其他领土上已无所求,加上面对逐渐壮大且不友善的德国,波兰无力再抽身对付苏联,苏联尽管对现行边界不满意,但还是愿意与其重修关系。1922年6月,波兰与苏联签订《波苏友好条约》,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两国间仍存有相当的不信任。1926年9月,苏联向波兰外长提交一份互不侵犯条约的草案,波兰同意,并建议苏联同波罗的海三小国都签订相同的条约,苏联亦答应。然而两国间的谈判又因为领土问题而陷入胶着,苏联认为立陶宛应拥有波兰领内的维尔诺省,而波兰认为这违反了《里加条约》,双方关系急速恶化[30],甚至在1927年6月,苏联大使遭到波兰的白俄罗斯侨民刺杀身亡。一直到1929年,苏联与波兰签订《白里安-凯洛格条约》,双方协议不以战争作为国家政策执行工具后,波苏关系才解冻。
1931年9月,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亚洲发生了战事,苏联为抽出兵力顾及该区,于1932年7月与波兰签订了《波苏互不侵犯条约》,有效时间为10年。
希特勒上台后
1933年1月30日,阿道夫?希特勒与其领导的纳粹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