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虽然他没有打算向那些明星要歌曲的钱。
但是千万不要忘了,这些歌曲的创作人可是他,特别是水蓝星在版权这方面上远远比地球更加的看重。
哪怕版权卖出去,他也能够从这些歌曲上源源不断的获得收益。
毕竟,身为歌曲创作者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有的歌手靠一首成名曲就能吃一辈子,如果叶落真的去帮助那些人,哪怕不收钱,歌曲版权注册这一方面上也会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
哪怕这些收入无法和唱这首歌的歌手相比较,但是有句话叫做,聚少成多!
一首歌的版权收入或许少,可一旦歌曲变成几十首,上百首,或者成千上万首呢?
收益比起任何一个歌手肯定要超出许多,他对钱看的不重,并不代表他不要,谁都不会嫌弃钱多。
叶落自然也不例外。
……
看着边上那密密麻麻的联系邮箱,叶落意识到自己玩大了。
“咋会这么多?这都好几百人了吧?”
叶落心里有些迟疑,倒不是说他心疼几百首歌,而是担心一旦这么多歌一下子全部涌入歌坛,造成的影响将会是十分巨大的。
好处是,也能够给他带来不菲的人气值。
坏处是,他将会面临曝光在群众眼中的危险。
其实,叶落的担心也不无道理,要是真的被有心人给把他的信息公布出来,确实会给他造成不小的困扰。
但,也仅仅只是困扰罢了。
要知道叶落平日基本上都待着岛上,就算被曝光了又能怎样?
难道那些记者敢来岛上采访不成?
像那种没有经过主人允许就擅自闯入私人领地的人,即使出了啥意外,都要他们自己来承担。
铤而走险的人肯定是有。
不过,叶落相信只要到时候发现了,杀鸡儆猴几次,后面肯定不会再有人敢这么做。
“唉……头疼呐!”
叶落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脑袋,脸上露出些许苦笑之意,自语道:“干嘛要给自己找不自在呢?几百个人就要几百首歌,还是那种符合他们风格的歌,这工作量也太大了点吧?”
叶落也是嘴巴上抱怨几句罢了,行动上则完全相反,只见他左手拿起旁边写着众多歌手的资料的本子看了起来,脑中第一时间思考那首歌比较适合这个,同时右手在笔记本上打开了一个文档,把每个歌手适合的歌曲都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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