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笑出声来,缓声细语道,“我自小在市井间长大,若是此时装作甚么不食人间烟火的高洁之辈,未免也太过虚伪。我是凡人,自然也喜欢金玉之类的铜臭玩意儿,然而你选的这支杜若花很漂亮,所以,我很喜欢。又因为爱屋及乌的道理,免不了私心觉着你送的玩意儿比所有首饰都要好看,所以就更加喜欢了。”
长发为君绾,青丝绕指缠。永结同心,生生不离。
怎能不喜欢?
……
朔日。午时三刻。
此时正是天地之间阳气最重的时刻,方才头顶上的天空还是一派阳光明媚,我正疑虑清风的推算是否有误,此时却依然眼看着天色一点点地昏暗了下来,仿佛一砚浓墨在天空中缓缓地晕开。
天地万物仿佛一时间都被这无边的浊色尽数蚀吞而下,重回最初开辟天地之时的混沌之态,只余留下模糊的轮廓光影。
众生万象,万象俱灭。
我发间别着一支紫红的杜若,站在后山的开阔之地,尽管依然离镇上足够遥远,却还是能听到妇孺的哭号和尖叫声不绝于耳,也不知道到底是幻觉还是别的。
四周打着火折子,烟息缥缈,火光凛冽,照得整座山明亮如昼,就如同海面上漂浮的一叶扁舟,助溺水绝望之人逃出生天,归顺麾下。
所有隐于凡世数十载的将士已然清点完毕,整装待发。小黑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向我缓步走来,就如幼时在乐麋山初见时那般。
我踮起脚尖,费力地为他整了整头上的紫金五龙盘珠冠,这才笑道,“我嗓子不好,唱不了战歌为你送行,手脚也笨,不能像别心灵手巧的姑娘一般为你缝制寒衣,我知晓前方道阻且长,风霜苦雨,定然多有不易,而我在此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后一分绵薄之力,辟开一条还算平坦的康庄大道,送君归去。”
话音刚落,我已然飞快地用藏在袖中的匕首割破了手腕,心中默念着早已研习烂熟的咒法。
他墨黑的眸子中隐隐掠过一丝不忍和疼惜,却终究没有出手阻拦我。这在糜族中虽然纯属雕虫小技,但却因为糜族早已遭灭顶之灾,故不为常人知晓。此举不但是坐实了“天将出征,惩戒国主”的玄乎名号,也有稳定军心之效。
神鬼之说,虽最为可笑,然而却也最为有效。
一片凄茫的黑暗之下,轻浅伤口之中溢出的明艳血色虽仅有一线,然而却灼然生辉,如附着了灵性一般,路经花草皆避让而去,不多会便辟开四周杂生的荒草,展现出一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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