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哧!”
刀疤汉子的头颅“咕噜”一声滚到地上,一道血箭从断裂处喷射出来,形成一道血雾!
金光被血气迷住了眼睛,不由得紧闭双眼,身子向旁边一躲,双手仍在用力握着刀柄,使劲儿的砍在地上,直入地里三寸深。
血水四溅成为雾气,直把金光的半边身子染成猩红色,更让附近的几寸土地变成了诡异的红色。
这不是金光第一次杀人,富家大少的身上,哪个没有背着几条人命,平民百姓的性命在他们这些人的眼中,当真如蝼蚁一般下贱,杀了就杀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实在不行,由官府出面,什么事情搞不定。
可是这么近距离、血腥的杀人,金光这还是头一回。
照理说,以金光的力道,长刀的锋利程度,这一刀下去,断然不能让刀疤汉子的人头落地,仅仅是砍中脖颈儿的要害,流血至死才对。即便是长年以砍人头为生的刽子手,常常也会有失手的时候,下手失误,只砍掉死囚的一半脖子,死囚死也死不痛快,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常言道,狗急跳墙,兔子急了还要咬人。人在生死关头,往往会爆发出惊人的潜力,金光便是这种情况。
金光自知以自己的武功根本无法与两个长年舔刀口的杀手较量,因此寻了个机会,佯装解手,实际上分开两人,一个一个的偷袭对方。
第一击得手,金光心里的底气壮大一些,他用对方的衣襟裹着长刀,用力的擦拭几下,然后用脚扫扫地上的尘土,掩饰了自己的足迹,也不走远,转身藏进马车的车厢里,从车厢镶板的缝隙处,向外瞧着另一名络腮汉子的动向。
时近隆冬,天气越来越冷,尤其是山间的大风吹在脸上,好似刀子刮脸一样的痛,地上流淌的鲜血冒着热气腾腾的白气,没过多久就结成了暗红色的冰疙瘩。刀疤汉子的裤裆里流出腥臭的气息,人在死后,全身的肌肉松弛,肛门再也约束不了里面的屎尿,黄白之物洒落一地。
金光躲在车厢里,一只手紧握着长刀,血迹已经被他擦拭干净,保证不会误事儿,另一只手捂着自己的鼻子,他不想让鼻子呼出的白气成为暴露藏身地点的可能,尽可能的轻轻的呼吸,不发出一点儿声响。
现在的金光仿佛一个久经考验的杀人老手,方方面面考虑的周到,这令他自己也感到惊讶,实际上他的大脑在前所未有的飞速运转,将将要发生的事情前前后后预演数遍,如有神助一般!
等了不久,络腮汉子找寻不到金光的踪迹,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