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点把钱捡起来,重新装进信封里。
“还有。”
转身的一刹那,万显山又开口,说道:
——“以后过来前不要再吃牛肉面,熏得我反胃。”
“............是。”
洪双喜跪在那里,继续捡钱。
完全没反应,他几乎就要无视老板的话。
钱很多,不能不要。
钱是好东西,穷怕了的人,最怕的就是没钱。
所以再低贱,也得要。
把那信封塞进怀里,走到外面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打扮。
一身补丁的裤褂,虽然头脸还算干净,但是扪心自问,他的确穷酸,骨子里的穷酸。
难怪老板肯用他。
是笃定他穷酸到顶,这辈子是穷命,所以压根就不敢反抗吧。
走投无路的时候,是他赏自己一口饭吃。
高高在上的人,理应看不起他这种骨子里的小人。
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不对等的关系。
他一出去,小人精就自动补充了书房的空位。
此刻天已经开始泛黄,刘经理那一通聒噪是个人都受不了,王佩珑在外面等了好久好久了,一看哪个讨厌的哥哥失魂落魄地出去,她的身体一侧就溜了进来。
叔叔好像心情也不好,仰着头,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这个没关系,她会努力让叔叔心情变好的。
王佩珑太有自信了,她学戏学的很有成果,见识也长了许多,这些日子光是西餐就吃了不下十家了,叔叔对她这个半路捡来的小孩没有别的要求,几乎是提前透支了为数不多的父爱给她,要什么买什么,她一度认为自己是能跟叔叔外头的那个女人不相上下的等级。
静谧的空气中,有一双小手悄悄掩上去,遮住了万显山的双眼。
小手,又白又嫩,身后还传来一股淡淡的奶香和花香。
万显山被那手的温度给唤醒,醒来就笑:“佩珑,你又淘气。”
王佩珑被抓住了,乐意被抓住,顺势就摇撼他的肩膀:“每次都叫叔叔猜出来,太没劲了!”
她的活力简直每天满点,从来没有消停的时候,问题和抱怨也是一个接一个,比如这个时候,她又问了:“叔叔,刚刚我上楼梯的时候看见那个哥哥扶着手臂又出去了,你们说了什么啊?你又要让他去砍什么东西吗?”
问的很天真,分明知道是砍人,还故意说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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