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我就和他分开了。
在我的想象中,沈公子的家应该坐落在市中心,房子大、而且装修得十分豪华。
可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按照他给我的地址找过去,他的家居然在偏僻的郊区,周围没有人烟,只有1栋2层楼房孤零零的矗立在那儿。
那栋楼房大概是建造很久了,墙壁斑驳,白色的石灰洒落一地,露出里面红色的砖头,看上去破败不堪。
“喂,你是不是在耍我,你家那么有钱,你自己开着奔驰,怎么住在这么偏僻破败的地方?”手里握着手机,我对那边的沈公子说道。
沈公子没有回话,但在我面前的一扇门打开了,沈公子缓慢的从楼房里面走了出来。
“不用怀疑,这里就是我的家,确切的说,这是我家的一栋老房子,自从我爸开超市发迹之后,我们全家就搬出了这栋老房子。”
沈公子家是做零售业的,市里面最大的一家超市,就是他家开的。
“你好好的放着福不享,干嘛跑到你家的老宅,难道是为了忆苦思甜?”
我跟在沈公子的身后,进了楼房,楼房里面,因为长久没有人住的缘故,到处都是灰尘,有几只蜘蛛,在墙角肆无忌惮的结着网。
听了我的话,沈公子苦笑了一下,说道:“你就别调侃我了,我现在这副鬼样子,还怎么见人,倒不如躲起来的好。”
我看了一眼他的双腿,他的双腿不见血肉,只有一层皮贴着骨头,让人看见了,指不定真的会把他当成怪物,他躲起来,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你有没有想过去医院看一下,说不定大夫能治好你的腿。”我对沈公子没有好感,甚至有点恨他,可现在见他这么可怜,我忍不住提醒道。
沈公子摇了摇头:“没用的,我偷偷的去看过市里面最高明的专家,他们连病因都查不出,怎么治好我的腿。”
说到这儿,沈公子忽然脱下裤子,惨笑着说道:“它开始蔓延了,以前只到我的小腿肚,现在蔓延到了膝盖上方,照这样下去,我变成一具骷髅,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我别过头,不想去看他的惨样,低声问道:“你父母知道吗?”
“他们不知道,我没敢告诉他们,我怕他们把我当成怪物,害怕得不认我这个儿子,那时候我才是真的完了。”
我清楚他的顾虑,一旦被赶出家门,他就没了财源,到时候就只能等死了。
“你后悔吗,如果当初你没有杀掉王月如,她也就不会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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