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落魄的乞丐,脚手尽断,却悠然自在地烤着鱼,那一天,叶望歌看到了他一辈子最难忘的一幕——
一把剑,仿佛有着自己的灵魂一般,飞速穿梭在大河之中,不一会便穿着一只大鱼飞出,紧接着剑上凭空起火,大鱼在剑上飞速冒烟,下一刻被切作数片,最后呈到了乞丐的身前,若不是那乞丐的落魄打扮,这简直是一副绝世美画。
那一天,叶望歌对剑有了无限的幻想。
他看那乞丐可怜,乞丐看他也可怜。
两人一见如故。
“剑,别光快,一定要骚气,剑法不风骚的剑客,都是些凡夫俗子,只有骚气到一定程度,那么就会变成仙气,那才算是到了剑仙的境界。”
“不对不对,你怎么能双手拿剑?单手拿着,另一只手给我绑到后面去!记住,剑乃王者之兵,拿剑的姿势一定要帅!”
“站好了,站都站不稳,剑气还未散去,便先消了霸气!”
十四岁,两年过去时,叶望歌和乞丐都已经换了一身行头,长袖长袍将老头打扮的仙风道骨。
“老头,我看你就是太闷骚了,才会被人斩断手脚!”叶望歌常常这么说。
可是,十四岁年末那天,乞丐的生命终究到了尽头,据他所说,他早就该死了,当看到灵源破碎的叶望歌时,他才没死,死活又坚持了两个年头。
叶望歌一辈子也忘不掉,师父临死的话:“我当年,也是风华无限,可惜,终是未过美人关,被人借机废了手脚,丢下悬崖。如果你愿意,等你长大之后,帮我杀个人,宁惊澜,他一定还活着。另外,如果找得到的话,把我的佩剑渝光和我葬在一起吧……”
即使是在咽气之时,他师父都硬撑着加了一句——
“记住,一定要用最帅的姿势!”
那一天,叶望歌才刚刚学会炼烬之术,勉强能自己将金属之烬炼化成飞剑。
时光一转,三年过去。
他顺着东极离洲的剑仙传说铤而走险,渡过凶恶之海,来到了东极离洲的土壤,踏入了焌离国。
可是,他刚来之时,经过打听便发现沽鹤阁的人众多,自己暂时实力不够,于是又沉淀了这么久。
他本想再等等,可是,道微人的离去让他想起来师父的离去。
回忆里的悲伤化作杀机,让他立即就杀入了沽鹤阁。
其实此时幸亏没遇到沽鹤阁阁主,不然,他恐怕不是敌手。
满打满算,他终究也才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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