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像王守朝一样,脚步轻盈,速度这么快,这一切都归功与赵乐天那地狱式的半年。
那一直带在身上的负重,脱下来之后,让王守朝整个人变得轻盈,走起路来,悄然无息。那太阳升起之前的绕湖跑,圈数不断在增加,而时间却一直没变,就算没有太阳的天气,赵乐天都是把时间规定为七点半之前。
如果单纯只论速度,王守朝相信,自己绝对比杰森快了一倍不止,“终于想到了一个超越杰森的优点。”
看着昏暗的工厂,王守朝有点无奈,自己又不是猫,能在黑暗中视物,还好朦胧的月光挥洒大地,让他能看清一些周遭的事物。
借着微弱的月光,王守朝快步向工厂深处跑去,一丝声响都没发出,如果不是能看见他那黑色的身影,恐怕只会觉得他是幽灵。
之所以选择这种大胆的方式,是因为王守朝觉得,如果再谨慎的调查,估计给自己一夜的时间,都查不完整个第三十三大街的一半,所以王守朝不得不加快速度。
很快,王守朝就来到了工厂的厂房门口,看着面前微微敞开的铁门,他摸出箭囊的一支箭,按下手中戒指样的高科技弓。
转即一张大弓便出现在他右手,暗金的色泽在月光映射之下,闪动着淡淡光辉,煞是好看,不过主人王守朝,却视而不见,将右手之中的银灰箭矢,搭在了弓上面。
保持随时能出箭的姿势,王守朝直接从那堪堪够一个人进入的缝隙中,闪了进去。
和外面还有一丝微弱的光芒不同,进入里面之后,王守朝才发现,里面情况更加糟糕,只有身后的门缝,和不远处高高的窗口,有一丝丝月光洒落进来,至于在这些范围之外的东西,王守朝完全看不见。
“这真是,感觉比做贼还刺激!以后一定要准备一个能夜视的眼镜,否则下次遇到这情况,还得摸瞎。”触景生情,看着这黑不能视物的仓库,王守朝不由想起小时候在地窖的时候,和被黑衣人关在暗不见天日的地牢,心中一阵烦躁,暗道。
可能是那两次影响王守朝一生的事情,给他留下的阴影,在极黑的情况下,即使接受过赵乐天训练的他,心中还是压抑不住那烦躁感。
深吸一口,强行平复掉心中的烦躁之后,王守朝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向深处走去。
王守朝的左手,死死握住大弓,右手紧捏箭尾,半拉弓弦,犹如蓄势待发的狙击手,只等那里出现目标,就会毫不犹豫地扣下手中的枪。
十分钟之后,快速将整个工厂走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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