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
见秦钺和李红十分满意,贾少纨就去和房主讲价去了,经过讨价还价,最后秦钺和李红以八十八贯钱的价格买下了这处宅子。
八十八贯钱买一处老百姓居住的小型四合院,这个价钱到底算便宜还算贵呢?
这个价钱应该不算便宜,因为据史料记载,在大唐全盛的玄宗时期,朝廷曾在东都洛阳拍卖了一处有三十九间房子、占地将近三亩的国有房产,成交价是一百三十八贯钱。秦钺和李红买的这处宅子只有七间房,与东都洛阳的那处房产相比确实贵了一些。
八十八贯钱相当于八十两银子,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从唐朝到晚清,这些钱无论在哪朝哪代,在一些一线城市里基本上都可以买到一处不错的住宅。
但问题还要从另一方面看,因为长安城是大唐朝的第一皇都,而且正处在盛世年间,虽然还达不到寸土寸金的程度,但房子比其他城市的房子多少还是要贵一些的。
秦钺和李红对这个价钱还是非常满意的,因为他们早就打听过了,长安城里像这样的一处宅子,正常情况下少说也得一百贯钱以上,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富家子急需用钱,这个价钱是很难买到一处这么称心的房子的。
虽然唐代有规定,官员和百姓不准超标建房和购房,六品以下的官员和百姓住房不能超过四间,但这样的规定只是唐朝建国初期因为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为了休养生息和整顿奢靡之风而设立的。随着大唐国的国力日渐强盛,奢靡之风也渐渐死灰复燃。
在一些皇亲国戚等显贵之家的带头作用下,到开元盛世时期,那些限制住房面积的规定基本上都已经废弃了,而且一般只限制品阶较低的官员,不限制百姓。要不然,像长安城里的王元宝和郭万全那种家中豢养了数百名奴仆和宾客的巨商富贾,如果只住三四间房子,别说是住人,连东西都放不下。
秦钺和李红手里现在已经有了两千六百多贯钱,即使想买一处更大的宅院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秦钺觉得他和李红的事业刚刚开始,既不想太招摇也不想太铺张,何况房子太大了维护起来也会很麻烦,还要同时买一些奴婢或者雇佣一些佣人,这在无形中也会增加很大的开销。
秦钺的计划是先买个小房子,只要够住就行了,等将来条件好了,再买个大宅院也不迟。
交了钱签好契约双方交割了房产后,因为不用装修,秦钺让秦威去人力市上雇了几个短工把房子里里外外的打扫了一遍,把桌椅板凳都擦拭得光可照人,还重新贴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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