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在“炼狱营”的描写,还有大演习中,鸿飞、司马用苦肉计端掉红军团指挥所的一段,我从未在同类军事题材小说中看到过,真过瘾!
孟星魂腹诽着,后来在你的小说和电视剧里,多的是。你丫也是个大抄,不过我抄别人,你它么抄自己。
不少高大上的批评则指出:这部作品在思想性方面,亮点阙如,并没有多少能够震撼人心的东西。行文流于浮躁,文笔不够精美。
无论褒贬双方,一个相同的共识是,这本《兵王》,确实有着很强的可读性。在时下的小说创作中,是少之又少的,绝不亚于时下流行的武侠小说与言情小说,但是全书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又远远过之。这是它能热销数十万册的主要原因,也因此受到了一般读者的追捧推崇。
反过来说,一般的读者喜欢读的,不一般的读者,往往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
比如在告别《阳光》剧组时,孟星魂有点小虚荣的告诉姜闻,这本小说《兵王》,是他这个军中孟帅写的。
姜闻听说了,确实很惊诧。他意外的是,这小老弟居然还能写小说,还卖得这么火。
不过对于这本书本身嘛,哼哼,姜闻拍拍小老弟的肩膀说:“孩子,你还需要继续深造啊,离经典,差太远了。”
好吧,孟星魂很鄙视地把这个疯子,留在他自己的象牙塔里,转身潇洒离开。
经典?你丫有病吧?能写出经典的人,没有一位,能活到二十一世纪的。转念一想,我擦!还真有一位,在香港,金老。
孟星魂的戏份彻底杀青的时候,已经离一九九四年的春节,也就不远了。
孟帅依依不舍的告别了,他人生第一个剧组的伙伴们,踏上了回老家的列车。
一九九四年刚过完大年,孟星魂就和姐姐,坐火车一起来到了魔都。
姐姐孟星雨大学毕业以后,就一个人跑到魔都,找了一家大公司,一直从事翻译工作。
孟星雨之所以到魔都来工作,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就近照顾上学的弟弟;另一半的原因,那是因为魔都正日益开放,很吸引年轻人来此发展。
孟星魂而今身家丰厚,就在姐姐公司附近的地段,找了个中介,立马租到了一栋七层大楼里,上下各一套两居室。
姐住二楼,他住三楼。
住址就在魔都静安寺附近,姐姐上班,弟弟上学,都很方便。
“小弟,你有钱烧的啊?咱俩就租一套房子,住在一块儿,姐姐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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