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方原是优待俘虏,愿意离去的,他会安排运兵船送至泉州港,交给尼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会接收,但快船、火炮,所有物资必须尽数没收。
尼德兰占领台湾已有二、三十年,部分军士早在当地安了家。再加上愿意来东洋冒险的,基本都是尼德兰的亡命徒,混混,还有囚犯。这些人纵然回到尼德兰本土,也是没有生存条件的,只会不断被派往不同的海外殖民地。
与其不断的颠沛流离的去不同的殖民地,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早已生活了十几二十年的台湾,过一些安定的生活。
施福逐一询问了众人的想法,一百个尼德兰军士里,愿意继续留在台湾岛的,有五十七人,想回泉州港去的,有四十八人。
方原令施福将愿意回泉州港的军士单独看押,招来了愿意归顺留在台湾岛的五十七人,下令他们前去鸡笼城劝降城内的尼德兰守军开门投降。投降条件、待遇比照鸡笼港的标准。
三日后,鸡笼城的守军回话,因为自西班牙修建鸡笼城开始,到尼德兰人接管鸡笼城,经营了鸡笼城至少几十年。尼德兰人在鸡笼城里积累了大量的财物,之前仓促撤离,也来不及尽数转移,便留下了堆积如山的物资在鸡笼城。
只要方原允许他们带走财物,就愿意开门投降,离开台湾岛。
方原是不会被轻易忽悠的,所谓财物,这个范围可就大了。整个鸡笼城的钱财,物资,都可以算是财物。想将鸡笼城搬空,留给方原个空城,那是没门。
方原直接拒绝了这个条件,只提出一个投降条件,那就是鸡笼城两日内决定投降还是抵抗。若不战而降,但凡投降之人,每人可以分发五十两银子离去。若鸡笼城开炮一声,便视为宣战抵抗,战后全部发配为苦役,终生不得回国。
投降有银子发,抵抗要发配为奴,这些尼德兰军士又不是傻子,在这种敌我悬殊的情况下,谁还会去抵抗?至于丢失的银子、物资,回国去也是要上交的,与他们半毛钱关系没有,何必为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去打打杀杀。
两日后,鸡笼城的尼德兰军士尽数放下武器,出城投降,方原的三万大军也兵不血刃的开进了鸡笼城。
顺利的进入鸡笼城后,方原立刻将愿意留在台湾岛的九十五个尼德兰军士编进了玄甲军,作为向导。余下的愿意离开的一百零三人,每人发了五十两银子,交给他们两艘运兵船,令他们立刻离去。
至于途中会不会遭遇风浪,能不能顺利的回到泉州港,不是方原所能负责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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