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宦解决住所的需要。因此,由国家向赴任官员提供住房,大约也就在秦汉之际逐渐趋向制度化。
《汉书》卷三十九记曹参封爵列侯,食邑平阳,但本人先后在齐国和中央任相,其长安的“相舍后园近吏舍,吏舍日饮歌呼”云云。此“相舍”与“吏舍”,就是相国住宅和吏员宿舍的同义语,当由国家提供。汉高祖刘邦向全国发布《同安辑令》说:凡为列侯食邑者,都给印绶佩带,赐给宏敞的住宅;俸禄达到二千石级别的将吏,就可迁居长安,赐给次一等的住宅。这当然是开国时期优待功臣的一种措施。
再看《汉书》卷九十三记,侍中董贤为邀汉哀帝宠信,休假日亦不肯回家与老婆团聚,于是哀帝特许董贤的妻子搬进他在宫中的住所,“若吏妻子居官寺舍”。根据这一条史料,可知至迟到西汉后期,官吏家属可以随居机关住房(官寺舍),已经是普遍现象了。《宋书》卷四十一记宋武帝生于“丹徒官舍”,其父刘翘时任晋陵郡功曹;《宋史•孝宗纪》记宋孝宗“生于秀州青杉之官舍”,其父赵子时在秀州居官;《CD文类》记司马光生于郫县官廨,其父时任该县县尉。《曲洧旧闻》卷三记,欧阳修也是其父亲任绵州司户参军时“生于司户官舍”的,后人还把这个住宅改为“六一堂”,以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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