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被北金大学招录其内。
说到我之前那疯狂到几近疯魔的学习状态,那就不得不在提起一个人——郝建。
之前我便说过这个人从小和我便是死党,我俩几乎是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青梅竹马……当然,这个词用在两个男人的身上并不显得太过合适,但我只是简单的想用这个词来描绘一下我与郝建之间坚定如磐石的革命友谊。
这货高中的时候学习比我还要疯狂,当初填报志愿我们都双双选择了北金大学,当然我们并没有提前沟通过,这也算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
上天都想要让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节奏。
可惜,如果郝建是个女人的话……我还真就不介意和她发展出来某些超越友情的关系存在。
进入北金大学之后,我便急匆匆的给郝建打了个电话。
“喂!波波,你干什么呢?!我这会儿正在上一节选修课呢!”电话里面传来了郝建压低嗓子的声音。
“贱人,我到学校了,你赶紧滚粗来见我!咱们来到北金大学之后,我除了第一天在北金大学报个道之外,连宿舍在哪都已经忘记了。”我有些尴尬地说道。
想想也是醉了,我之前拼了命的学习,如愿考上了北金大学,然后便彻底将自己放松了下来,除了第一天在学校呆过之外,第二天便搬到了学校外面。
这倒并不是说我家境富裕什么的。
我和郝建都是普通的工人农民阶级家庭,如果不是我有份网络写手兼职的工作,可以每月有千八百块钱的额外收入,我也不敢在消费如此巨大的北金市租房子住。
当然,象这类写东西的事情,一般来说都是需要一个绝对安静的环境的,宿舍太吵我无法静心写稿子,这大概算是当初我搬出来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吧。
呃……其实吧,主要还是因为我第一天在北金大学报道的时候,走了狗屎运,和一个大二的学姐相识了,而且看那个大二的学姐似乎对我还产生了那么一点意思。
所以我就想着万一发展发展,真的成一对了,想要尝试一下那禁果的味道,破了二十年的处男身,没有地方嘿咻的话,那岂不是太尴尬了?
让她来我的宿舍,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若是我去她的宿舍……虽然我很想,但我估计我会被女生宿舍的宿管直接轰杀到生活不能自理。
所以……种种的理由,让我下定决心搬到了外面。
然后便是整整大半年的光景。
可惜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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