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再二次批发给其他渠道的利润。
第一道利润是「琼碧伏特加公司」的,这是罗尹的公司,利润自然是罗尹的。
第二道利润是双方合作的「琼碧伏特加销售」公司。
两人商量后决定,这家公司罗尹持股百分之七十,亚摩斯持股百分之三十。
罗尹既然让亚摩斯帮忙,那肯定不可能光靠人情,人情总有用完的一天,但利益不会。双方有共同的利益,才能长久的合作下去。
这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就相当于是亚摩斯代管的费用。毕竟罗尹暂时去不了寒霜帝国。像是渠道、销售、上下打点之类的一切问题,都得靠亚摩斯帮忙。
罗尹拿百分之七十看似有些多,但这伏特加毕竟是罗尹独有的,全世界独一份。别说百分之七十了,就是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估计都有不少人抢着来。
亚摩斯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因为他觉得罗尹给销售公司的进货价格很低,估计没赚太多钱。而他却可以在寒霜帝国想办法把伏特加的价格卖高一些……这才是赚大钱的地方!既然罗尹这么信赖他,他一定不能辜负罗尹的期待。….
当然,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在罗尹的字典里,利润如果没有百分之五十以上,只能算是小生意。
他卖给伏特加销售公司的利润,足足有百分之三百。
一瓶五百毫升的伏特加,在斯多卡托联合王国的生产成本大概是一百块联合币,而卖给销售公司的价格是四百块联合币,也就是四十块寒霜币。净赚三十寒霜币!
甚至这个生产成本价格还可以再降低的。
因为斯多卡托联合王国的农业不是很发达,粮食的价格不低,这也就导致了伏特加这种粮食酒的成本不算低。
罗尹打算等南斯蒙洲那里发展好了,可以在那里多种粮食。那里的人工便宜,土地肥沃,生产粮食的价格会降低很多很多。那时候,不但他酿酒成本便宜了,国内民众也能跟着受益……
再说销售公司的利润,亚摩斯建议的价格是全国零售统一价八十寒霜币一瓶,批发七十块一瓶。
销售公司主要还是以卖批发为主,毕竟零售需要成立各个门店,那投资就太大了,罗尹可没那么多钱,也不如批发省事。亚摩斯正好有些渠道的人脉,渠道批发还是很合适的。
按照「批发卖七十,进货四十」
的成本计算,赚三十块,利润是百分之七十五!
这个利润率很高了,毕竟伏特加不是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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