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中南基地码头,开展码头国际及内河货运及客运业务,开展与港城皓龙码头及皓龙船运公司的联运业务等。
码头经营标的:
码头用地3000亩及200万平方米。
5000吨机械作业货运码头10个泊位,码头货运吞吐量:1500万吨/年;
1000客容量客运码头5个泊位,码头客运量:150万人次/年;
200客容量快艇及小客船码头5个泊位,码头客运量:30万人次/年;
临时中转仓库30万平方米,包装货物中转能力360万吨;
临时货物堆场80万平方米,散装货物中转能力1500万吨;
码头办公区、配套区及生活区物业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可以容纳5000名管理人员及职工办公、工作及生活。
结算期间收入情况:
装卸费收入为:1500万吨×0.25元/吨=375万元;
客运码头停靠上下客服务费收入:180万人次×0.15元/人次=27万元;
中转仓租赁收入:360万吨×20元/吨(仓储30日内价格,超时每日按照2.5元/吨/日收费)=7200万元;
中转堆场租赁收入:1200万吨×15元/吨(仓储30日内价格,超时每日按照2元/吨/日收费)=18000万元;
因此,结算期码头营运收入为:25602万元,其中80%即20480万元为外商人民币结汇款,外商按照美元与人民币1:2的汇率及上述费用价格,给羊城华龙公司海外结汇账户汇入了10240万美元,羊城华龙公司根据与中银签定的1:10结算汇率获得了102400万元人民币结汇款,因此,羊城华龙公司的结汇差价收入为:81920万元。
羊城华龙与港城皓龙联运收入情况(美元与人民币换算价格进口也业务结算按照1:10,出口业务按照1:11):
为皓龙海运公司承接出港业务收入:250万吨×1.5美元/吨(平均运费)×15%×11(美元与人民币汇率)=618.75元人民币。
汇率换算说明:羊城华龙以美元与人民币汇率1:11向内地出口公司代理收取出口运费,即收到4125万元人民币,华龙以中银的货币互换合同规定,羊城以1:10.01给皓龙海运公司结算美元,华龙给皓龙结算了318.75万美元的出口运费,因此,要支付了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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