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直持续到了中午,聋哑的老人送上了饭菜来,电很是惬意的张嘴,让土把饭一勺一勺喂进他的嘴里,而雷的跟班金刚现在还在阳光中奔跑呢,火迟疑了一会,还是小声的问了雷,要不要喂饭,雷微微摇了摇头,他的额头上已经开始渗出汗来,毕竟要一直花费精神力控制输出,他的头已经开始抽痛了起来,异能还有的是,精神力却快要透支,如果这样输了,他输得憋屈。
“绵羊,我喂你吧,来,啊。”水觉得自己此时义不容辞要成为绵羊的后勤,他细心的把荤素和米饭搭配在一勺里,凑近李杨的嘴边。
“我自己来吧,”李杨很是尴尬,上次让人喂饭他还穿着开裆裤呢。而且他此时右手握着电线,左手自由得很,用勺子吃饭绝对没问题。
“不行,你现在不能分心。”水很是坚持,“加油,给我们后勤部争口气。来,张嘴。”
李杨只得张嘴,味道还不错,让他想起小时候他边吃饭边在田埂边奔跑,端着饭碗追着他喂饭的妈妈。几个月不见了,不知道家乡的父母,还好吗。
吃过饭,大厅里的人散去很多,毕竟饭后散步,然后睡午觉是个良好的生活习惯,只有对比试结果有兴趣的寥寥数人还在这里。有道是春困秋乏,暖风一吹,李杨也昏昏欲睡起来,干脆问水拿了绝缘胶带,把电线缠在食指上,然后趴在沙发上睡了起来。他打算好了,等雷输了就认输,不当第一名锋芒毕露,也不当最后一名被人鄙视,这叫中庸之道。那悠闲劲让苦苦坚持的雷太阳穴上青筋抽动,连电也眼红了,他虽然轻松,但还没轻松到可以睡觉的地步。
秋日的午后,太阳还是很烈的,两个不饮不食的自虐狂,背着沙袋在太阳底下持续奔跑着。室内的大厅里,或站或坐的八九个人,眼睛瞪着三盏或明或暗的灯泡,不时地,把视线转向那唯一躺着睡得正香的人,看上去如此的无害,衣服上,也仿佛在说明他的无害似地,写着绵羊两个字,可他们都知道,那盏最亮的灯泡告诉了他们,眼前这个看似无害的绵羊,输出的电量,足以电死三头大象了。
在三点钟前后,雷的那盏灯忽明忽暗的闪了几下,终于,啪的一声,炸掉了。雷捧着抽痛的脑袋,丢下一句,“我输了。”便抱着头跑回房去。此时电早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悠闲,脸上也渗满了汗,连雷认输也没能开口说句风凉话,体内的电能几乎已经输出到了极限,难道他要这样输给一个后勤么?是谁,是谁吧这个变态挖出来和他比斗的?他已经忘了当初自己也是百分之一百支持李杨来打这个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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