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啊!乞丐的祖师爷就是他。刘邦是第一汉朝的开国皇帝,幼时孤寒,被送到皇觉寺当和尚,后来还当了乞丐。他当上皇帝后,觉得乞丐对他不错,从此就封丐帮为天下第一帮,丐户为天下第一户。我们为了感谢大汉皇帝对我们的恩情,特意树碑立传。”
我:“这……不错!”
我对他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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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过祭祀庙,到了县府大堂。
本来大明所有的衙门大堂都有一个牌匾,上面写着“正大光明”,我抬头看,心想肯定也是“正大光明”——结果看到牌匾上歪歪扭扭写着三个丑陋的大字“讨饭屋”!
我以前常见“讨饭屋”,每个集市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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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饭屋,本来是众乞丐讨生活的地方,后来成了丐头们的屋子。
一般的讨饭屋,最里房中住着丐头及其妻儿老小一家,那些净衣派的丐头、香主、堂主活得比士族还滋润。士族也不过几十个奴仆,而有些丐头有几百几千个小乞丐伺候着呢。
中间的厅堂就是丐头的“大堂”,审案、行刑、打屁股,就在这里执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见。
在乞丐世界中,统治大小乞丐的头目,统称“丐头”。他们在乞丐世界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头即便是个“头儿”,也属于“下九流”中的末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帮规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乞丐们犯了“事儿”,丐头居然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
这种“帮规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乞丐告丐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轻则轰下堂去了事,重则打四十大板再枷号三天。至于被处死的乞丐,自从入了丐帮,丁税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大堂”两边是乞丐的集体宿舍。大小乞丐,则按照男女有别的原则,分住两廊厢房的通铺上。人们每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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