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根短小的尾巴在外面僵硬地晃来晃去。
“这叫杀毛毛虫儆丁卡斯。”纳尔逊收回目光,走进塔楼顶端的客厅。
因为纽特起得晚,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怀特走到纳尔逊旁边,拿过笔记本丢到客厅的茶几上,用胳膊肘抵住他的肩膀,推着他往厨房走去,一边念叨着,“来帮我做饭吧,刚好指点一下你的厨艺。”
纳尔逊的厨艺只能用充满想象力形容,他指挥刀具屠杀着土豆、洋葱和胡萝卜,把它们残忍地分割成颇具个性的小丁,丢到锅里大杂烩,漫不经心地往里面丢着佐料和肉丁,但不得不说,味道挺不错的。
纳尔逊打开一瓶红酒,准备倒进炖菜里,想了想还是给自己斟了一杯,品尝着味道。
“嗯,没过期……”纳尔逊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脸上瞬间泛起两片红霞,他把剩下的一瓶酒全部倒进锅里,咂巴着嘴,感觉有些意犹未尽。
“你怎么还不走,之前那么多好机会?”怀特倚靠在厨房门口,嘴里叼着一根纳尔逊刚洗干净的迷迭香,像个复读机一样问道,“非得回来,这下又难走了。”
“我干嘛要走呢,我在这里过得很愉快,有吃有喝还不用自己花钱——倒是你,你自己为什么不走呢?”纳尔逊找来围裙围在自己身前,绳结系了好几遍才系好,这件马甲和衬衫可是昨晚刚洗的,他回到案前继续屠杀一根火腿,话突然多了起来,“你总是劝我赶紧走,但是我又没有非走不可的理由,我每天吃饭的账都挂在格林德沃账上,出门就是图书馆,还能到处旅游。”
“他可是你的仇人!你难道一点儿也不——”
“是啊,那又怎么样呢?”纳尔逊把切好的火腿码在炭火上,扭头望向怀特,整张脸都变得通红,“你觉得我是能报仇还是怎的?我拼尽全力去偷袭估计也只能让他流点鼻血,干嘛要触这个霉头呢?如果我能打过他,我现在就去找他干架,但我打不过……怀特,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又是一类人,所以我可以告诉你,我之前有个仇人,但我比他强大,所以我转头就把他宰了,你明白吗?”
“这就是你离开霍格沃兹的原因吗?”怀特看到拎着刀、面红耳赤的纳尔逊,就像第一次认识他一样,后退了一步,“而不是什么打了邓布利多之类的原因。”
“这不重要,我也不想狡辩什么,但是我仍然觉得那个人该死。”纳尔逊打了个嗝,嘴里一股酒味,看到怀特这副模样,无奈地耸耸肩,转回身捏着叉子帮火腿翻面,继续说道,“重要的是我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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