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这个半新不旧的小区,连地下车库都没有,车位都是靠抢的,抢不到就只能停小区门口的马路边上,因为门口这条路到底属于城市公共道路还是小区道路还没有个定论,所以平常都不会有交警来贴罚单,当然年底创收的时候不算哈。
这次我们回来的比较早,在小区里抢到了车位,自我下了楼,就一直按着车钥匙,不是我不知道车停哪里,而是我想让别人引起注意,我,吴导,一个集门卫和法律工作者于一身的男人,不仅有切诺基,还有宝马X6。
我慢吞吞的走道车边,装模作样的打开车门,趴着身子装作找东西,然后绕着车转一圈,这里擦一下,那里摸一下的。
这个时间正式下班高峰,天还没有黑下来,我这种行为成功的引起了来来往往人群的注意。
我慢悠悠的打开后备箱,在储物箱里拿出一盒两瓶装的红酒,全是英文,单独的字母我还认识,连一起我就看不清了。
关好后备箱后,我又靠着车门抽了根烟,微微仰头看着已经爬上天空的月亮,深深的吐了口烟,烟雾浓而不散,缭绕在我面前,我觉得我这个pose绝对跟街拍的明星一样,夺人眼球。
然后我把烟扔在脚下,脚后跟微微抬起,用脚尖在烟头上用力拧了拧,随后拎着红酒,义无反顾的大踏步朝前走去。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我相信,小区里只要刚才看到我过的人都会对我刮目相看,绝对可以扭转我以前穷屌丝的形象。
春末夏初,一过六点,天色就黑的很快,我刚兴高采烈的走到楼下,眼角忽然看见墙角有个身影一闪而逝,我愣了愣,不禁很恼火,特么还有鬼敢惹我?真以为我太善良?
我气冲冲的跑过去看,墙角除了几个烟头什么都没发现。
我有些纳闷,刚才是我眼花了?那不是鬼只是人站着抽烟?那看见我跑什么?
我绕着房子走了一圈,还是什么都没看见。
我一步三回头的观察着四周,慢慢上楼,每走半层,我就从楼梯的阳台上探头看一下,还是什么都没看到。
我揉揉眼睛,重新兴高采烈起来,加快脚步跑了上去。
丢丢率先出来迎接我,啊呜啊呜。
我蹲下身子拍拍它的脑袋表扬道:“丢丢真乖啊。”
桌上已经放了好几碗菜,我把红酒往桌上一放就准备坐沙发上去抽烟,徐文长咋呼道:“打开啊,不用醒酒啊?”
我诧异的问:“你还知道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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