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写进了公子。写进了我的心里。我等在那里,强支撑起精神上学,读,等着他许我做唯一的美娇娘。等过了寒假,等过了暑假,等到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却再也不在一个班级里了。
妹妹翻出了我的,交给了妈妈,妈妈拿去给朋友看,被她的朋友投给了青少年作文大赛。我拿了一等奖。令妹妹又嫉妒又惊讶。妈妈嘴上说着没什么,其实已经通知了众多朋友。
我没想变得有名。但是很多人都来找我,甚至不认识的人都要跑过来跟我打招呼:嗨,傅蕊,你的文章可写的真好,有才。美女+才女。
可是他没来。甚至他把初三我借给他的书都原封不动的还回来。说他看不懂《雪国》。他的功课太多,没有时间看了。
我哭了。写好的情书我忍住了没有夹在《雪国》里拿给他。幸好没有。如果情书被原封不动地也退回来了,我岂不是会哭得更厉害。
他们通知我去领奖。爸爸带妈妈去旅游了。妹妹去了夏令营。妈妈说,作文比赛的评委是妈妈朋友的熟人,冯樱樱玩味着这句话,她想起来《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弗洛伦蒂萨??阿里萨与费尔米娜??达萨长达半世纪的爱情,最后有一种海枯石烂历经沧桑的平静,这平静里面缓慢流动的是岁月消融但是他们永不分离的存在。
有人向她缓缓走来。冯樱樱抬眼看见傅蕊。她穿着宽松的白色卫衣和牛仔裤,头发松松地扎在脑后,脸上纯然但毫无笑意,冲冯樱樱挥了挥胳膊,像是挥动一根松软的稻草。
冯樱樱把《番石榴飘香》放回原来的位置。傅蕊却不紧不慢地拿起了一本书,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她好像真的在读书,好几分钟了也没有翻过一页去。
冯樱樱只得又拿起那本访谈。原来“我们都是自己偏见的俘虏”是出自这本。不过她们要这样一起站着读马尔克斯,读到什么时候?
“要一起去楼上坐着看书吗?”冯樱樱转向傅蕊。
傅蕊点点头。又摇摇头。“不看了。”
她跟在冯樱樱的身后,踩上咯吱咯吱的楼梯台阶。
“我本来也有一本那个,《霍乱时期的爱情》。你读过吗?”傅蕊问冯樱樱。
“读过。”冯樱樱简短地回答她。
“好吧。我的那本不知道去哪儿了。”她有些怅然地说。冯樱樱一下子联想起来了:傅蕊的书!那是被整理过放在俞皓亮家的床底下的那本嘛!
“最喜欢马尔克斯的是这本?”靠窗的一排还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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