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京,置办好了宅子。
是以刚刚一家人连行礼都没有拿下马车,粉荷也还在马车上等着。
“霁哥哥,多谢你的好意,只是我已经在这边置办好住处了,就在花甬巷,伏居应该马上就过来接我们了。”
这话就像是一把重锤,狠狠地敲击在兰霁胸口处,疼的他连呼吸都忘了。
嘴唇磨破了,也只说了句,“可是我院子都准备好了!”
伏居到京城这些日子都快闲出p来了,每日里就自己一个人在宅子里四处游荡,试图寻摸出一处不合金宝珠胃口的地方,可是一连几日,愣是半点儿都没找到。
纵使再冷心冷情的他,也不由得赞了一句,“您用心了!”
得亏他的那个“您”不知道,就算是知道了,也只会冷冷的来一句,“我用的是嘴!”
只在兰府简单用过点吃食,一家人就赶在马车到了花甬巷。
兰霁不放心,带着小厮广济屁颠儿屁颠儿的跟在后头。
花甬巷在京城算不得什么好地方,但也是一处难求,里面住的都是清贵之家,风气很好。
宅子在巷尾处,门口的大红灯笼一看就是新挂上的。
最重要的是,匾额也是,上面两个金灿灿的大字“金府”,差点儿恍花了金宝珠的大眼。
看着金宝珠凝住的神情,伏居不知道是该懊恼还是该高兴。
哪哪儿都看了一遍,就是没看这个大匾额。
“伏居,这个是你弄得?”金宝珠指了指。
伏居嘴角轻扯,“是!我马上摘下来换一个。”
金宝珠表情变了几变,“换什么?不用换,我很喜欢这个!”
除了兰霁,其他人都莫名其妙,心想这京城果然是个大染缸,自己家的大宝贝儿刚刚一到,就换了性子。
也只有兰霁知道,金宝珠决定留下这块匾额,到底意味着什么。
京城这地方,看人先看脸,门面都做不起来的人家,又有谁会看得上,况且刚刚一路上经过的门头,哪家不是这样的。
如今金家不一样了,放弃一些喜欢的东西,是必须要做的选择。
宅子里面的样子在金宝珠能接受的范围之内,清新雅致,家具方面也做的很考究。
就是在价钱方面,金宝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在京城这样大的宅子,少说也得十万两白银往上走才对,更何况还是在宅子里的家具物什都保存良好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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