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
大明会典中,不仅有略卖人口的律法,也有强抢民女方面的律法!
“强良人女子为妻妾者,杖一百,徒三年”;
“强良人女子为妓女者,杖一百,徒三年”;
“强良人女子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然而,虽然“有法可依”,王立还是失望了!
各州各府的衙门门口,“西厂主持公道”的告文贴出一个多月,却没有一人前来告发!
细细想来,还是“贞洁”的观念在作祟!
这个时代,是被人调戏几句就“失贞”的时代!
既然被抢走为妻为妾,或者被强卖为妓,一般就破罐子破摔了!
某个女子,被强卖为奴婢妓女,就算只做了几天的,也少有男子愿意娶她!
这种事情,若是告到州府衙门或者西厂,必会闹得人尽皆知!
所以,如果已成事实,没人会告到衙门!
唉!
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啊!
“美人儿,你带丝织厂的少女参观样板房,她们有什么想法?”
“厂公啊,样板房既干净又整洁,比她们的茅屋漂亮多了,也比厂里的寝舍住着舒服!
特别是主卧房的卫生间,她们喜欢得不得了!
可是,她们买不起啊!
她们都说,只有富家千金才能住那样的房子!
平民女子,还是不要奢望了!”
我去!
这是什么话?
不就一套样板房嘛,有什么买不起的?
一家两口,服个十年的徭役,如果节省一点,不就有四百多两银子?
六百六十八一套的样板房,真的不贵!
如果省一点,夫妻二人,十五年准能凑够银子!
哦,对啊,她们一时半儿买不起,可以“按揭”嘛!
去年年底,猪肉的按揭非常成功嘛!
赶紧把风放出去!
锦江河畔,每套一堂四居室,带围墙、小院、独立厨房和双卫生间的样板房,只需首付六十八两银子!
余下的六百两,可在今后的二十年里,每月分期支付!
“呃……如果是这样,每月支付的银子,算起来不到三两呢!
应该,有人会买吧?”
“谁说不到三两?每月就是三两!咱们还要收点利息嘛!”
“那……妾身去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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