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良人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
“略卖良人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略卖子孙为奴婢者,杖八十”;
“略卖弟妹、侄子、侄孙、外孙为奴婢者,杖八十、徒两年”;
“略卖子孙之妾为奴婢者,减二等”;
五万山西的饥民被迁往四川,可以理解为被“略卖”到四川!
因为,这批饥民是被锦衣卫“护送”到四川!
没有路引!
那时的山西巡抚和知府、知县逃得一干二净,不可能发放路引!
也不可能发放五万张路引!
饥民们在四川种植烟叶,拿工钱,享一日两餐,可以理解为被“略卖”给王立为奴!
如果被认定为略卖人口,按照《明会典》的量刑规定,王折的屁股,将被打几百万杖!
不被打死才怪!
其实,刚开始,五万饥民迁往四川,张论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子!
只需稍稍运作一番,这批饥民就可补足卫所的逃兵!
对此,王立自然不乐意!
由西厂牵头,以每亩三百钱的租金,在四川租下一百万亩粮田,张化也高兴了好一阵子!
毕竟,这批粮田是各个卫所的屯田!
卫所的军户早就溃散,这批粮田本就荒在那里!
饥民到来之后,每年三十万的租金,全都进了张论的口袋,他自然乐意!
但,渐渐地,张论不满足于每年的三十万!
在他看来,烟叶加工成卷烟之后,每亩的收益是几十两、几百两,甚至上千两银子!
于是,他要求将租金加到八百钱!
王立自然拒绝!
张论想效仿王立的做法,招募百姓到其它的卫所种植烟叶,可惜没能成功!
因为,他没有王立那样的胆量!
不敢知法犯法!
就算他想“变通”一下,当地的百姓,也不敢“出一里之间”!
更不敢将自己的粮田改种烟叶!
若是收成不好,或者烟叶卖不出去,一家老小只能饿死!
没办法,四川的百姓,就是这么淳朴!
或者说,此时的他们,还能吃得上饭!
只想当良人!
还不至于铤而走险!
其实,如果四川百姓逼得像陕西或山西那样,连造反都敢的时候,就不用张论苦口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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