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纸也没错,弄这个,律师才是专业的。更何况,现在人死了,这个东西却反而能证明,顾伟奇至少不是因为司马在茶楼的那次殴打死掉的——死者身上有很多验伤报告上没有提到的新伤痕。
所以这个案子显然很有搞头。退一万步讲,就算案子非常复杂,甚至最后输了,作为律师,得到的也远比失去的多。
律师,古称“讼棍”,从来都是节操碎地的家伙。要不为啥古时候县太爷审案,从来都是二话不说,先用棍子把讼棍拍一顿再审案子,否则,县太爷心情就会非常不好……
最终,律所几位合伙人讨论了一下,决定采取最原始、但也算最公平的方式选人——抓阄。好吧,一帮从来不把人品节操当回事儿的律师们,开始拼人品、拼概率,最终这一男一女两位律师中选。
司马挂断电话之后,无奈的腹诽了一把,可是对律师还是要客气一些。他把自己掌握的情况,一股脑的交代给两位分别叫凌春秋和吴寒的律师,他就不打算管了,由着律师去操作就好。
不过,在关于陈滢萱的问题上,他和律师还是产生了比较大分歧。两个律师都对顾伟奇曾涉嫌迷*奸陈滢萱,并在女方失去行为能力时拍摄了一些“私密照”,以此威胁女方、获取利益这一条线索非常感兴趣。如果能够找到一些这方面的有关证据,或者把这个情况提供给警方作为一条侦缉线索,对于整个案子的走向非常有利。
对此司马反对意见比较强烈,这一条线索是把陈滢萱的隐私,拿来换取司陈二人在案件中角色的转变。它确实能从某种角度,说明陈、司二人会因为这些照片的存在而投鼠忌器,削弱二人谋害顾伟奇的主观动机。
但司马认为这些照片的下落还没找到,究竟是不是顾伟奇在讹诈陈滢萱尚不得而知,万一没找到,可能会把事情复杂化。更何况,他总觉得这些东西只能作为退无可退之下的最后手段,而且采取这个手段,必须由陈滢萱自己来决定。
更为关键的,司马并不想假他人之手去寻找那些照片,他还是想自己能亲手解决这个问题。司马其实骨子里还是很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他觉得他对于陈滢萱现在有一些道义上的责任,既然是他向陈姐姐做出了承诺,他就有义务为这个承诺付出最大的努力。
司马毕竟是雇主,所以俩律师争执了几句也就放弃了。因为他们也认同司马另一个观点,现在已有的证据,除非是被人恶意的误读,否则已经基本能够把司陈两人的麻烦摘出去。
发生在茶楼的事情,是非曲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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