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了回忆之中。
她是一个强势的女人,平生从不肯居人后,无论孩童时期还是少年青年,这一辈子活到现在她从没屈服过任何一个人,那怕她威严的父亲也对她无可奈何。
她就这么无法无天而又没心没肺地活了二十多年,不但梅兰岛上无人不知她达芙妮蛮不讲理的大名,就连她读过的牛筋大学也曾留下了她的美名。
直到在自己二十三岁那年,在勒威客的大街上,她开着甲壳虫横冲直撞的时候就碰到了这个家伙。
达芙妮记得非常清楚,她刮倒了一个老人,在自己跳着脚骂那个不长眼的老东西的时候,这个家伙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了,二话不说把自己按到甲壳虫上就是一顿狠拍,最可气的是这个家伙连一句话都没留,跑完后就逍遥而去。
那是她二十三年来第一次挨揍,而且被揍得很厉害,好几天屁股都不敢挨东西,睡觉都只能趴着。
她可不是善于吃亏的那种人,她发誓要找到这个家伙,一定要报仇雪恨。
家族的力量这时显露了出来,很快她就查到这个混蛋在梅兰岛左边那个弹丸之地的小岛学习,毕竟在这里找一个东方面孔的人要容易的多。
她单枪匹马地找到那个人,她就不信她梅兰岛的大姐大会打不过一个东方人。
事情的经过毫无悬念,在弗拉岛的海边她又一次被痛打一顿,那个家伙打完她候施施然而去,竟连看都没看一眼已不能走路的她,要不是她的保镖找到了她,估计她就喂鹰了。
第三次学得乖巧的她带着大队的人马又一次找到了这个家伙,然而依然没卵用,那个家伙像幽灵一样出没,她的人被打得人仰马翻,她再一次被那家伙狠打屁股。
俗话说物极必反,都说巨大的痛苦背后紧挨着就是巨大的欢乐。这次挨揍,她没有感到痛苦,反而有一丝欢愉,而且那竟然是一次令人怀念的愉悦。
她从没想过挨打也会有愉悦产生,这和科学的推理似乎相违背。
第四次她还是一个人,不过这次她是约这个家伙出去的,在一个饭店,也像现在这样吃饭,她的初衷是想和这个家伙和好,不再见面就打,随便还有想问对方有没有女朋友之类的问题,对她这样一个女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最大的让步了。
可是最后她和他还是动手了,打得天昏地暗,她把枪都掏出来了,也不知打了几枪,唯一确定的是一枪没打着,最后,也不知怎么回事儿稀里糊涂地就打到床上去了。
那天算是她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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