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发现这里没有洗衣粉,也没有肥皂什么的,洗好也不香不白。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叶振就搓了搓衣服,十分钟过后,叶振挺直了腰板,站了起来。“我这腰,我要是天天这么洗,我不得死。”叶振仔细一想,小时候,没有电脑,没有洗衣机的时候,每天自己的妈妈都会端着一盆衣服到溪边洗,一洗就是半小时一个小时。
每当叶振经过的时候,叶振的妈妈却都会敢走叶振,但是叶振看见他妈妈起来的瞬间,就知道妈妈的腰是有多么酸,脚,是不是站麻了。
叶振晃晃脑袋,“不想了,不想了。”
叶振抱着洗的差不多的衣服,在洞穴门口用又细又长的树枝搭了一个晒衣服的,然后把这架子移到有太阳的地方,然后披上衣服。“叶振,今天可以吃点肉了。”叶振朝着墨杰传来声音的那边看去,只见墨杰用古代匕首杀死了一只兔子,然后端着从兔子身上剥下的肉,到河边洗洗。(剧情需要,请大家爱护小动物。)
“额。”叶振有些尴尬,在现实生活中,叶振就是吃吃猪肉最多,偶尔也就是肉排啥的,对于兔子这样的小动物,叶振竟然有几分挽联。过了一会儿,马的草已经吃完了,竟然在旁边哼了几声发发脾气。
“马哥,我是待你好,你是走的不错。但是你不能没有耐心,我肯定来的嘛。”叶振又拔了不少草过去,每次都是刚刚拔好拿过去,之前的就被马吃完了。循环有三分钟,叶振累瘫了,“不行不行,今天不骑你,你给我驮点东西一起走就是了,我去忙了。”
等叶振走到洞穴,墨杰已经用细细尖尖的树枝穿过兔肉,摆在昨晚火堆的架子上,墨杰招呼叶振来起火,叶振很快就把火生好。“杰哥,我说,我们时间紧,现在估计才九点十点,吃完你跟着我,我保证能上去。”
“叶兄弟,这里就那条路,相信我吧。反正我不上去,浪费我体力的事情我绝对不干。”两人在意见上有了分歧,但是叶振还是耐心的说,最后还是说服了墨杰和叶振一起去。
“杰哥,别楞了,自从你答应和我去之后,整个人都楞傻了,可以吃啦,吃吧。”过了一会儿,部分兔肉都烤黑了,叶振才提醒可以吃了,两人轻轻咬了一口。“怎么样,叶兄弟,这些兔子,猪,牛啥的,我养了少说有六七年,好吃不?”
叶振点点头,但是树枝上的肉已经消失了,准确来说那树枝上的肉根本挡不住叶振一两口就吃完。“好吃唉,我先接着吃了。”叶振又挑了一块生兔肉,插好放着烤,现在火堆上就两根,吃完再插肉已经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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