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姜新圩就带着余元贝在金陵市逛街了。
他不是纯粹为了逛街,而是希望在逛街的时候能唤起一些上辈子的记忆。他相信,自己的老家在紫洪洲,离金陵市并不远,上辈子肯定来金陵市玩过。只要在金陵市里多走走,说不定就能有所收获。
他一边想象上辈子他小时候的家庭情况,想象自己小时候独自或者跟着父母逛金陵市的话会逛那些地方,一边信马由缰,不时往一些并不繁华的地方走。
跟在他身后的余元贝总觉得姜新圩有点怪怪的,可要说什么奇怪,他一时又说不出什么来,只好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走着。
正走着的时候,突然从前面跑来一群人,一个个惊慌失措的,可不少人脸上的神色又紧张却又兴奋。
余元贝一见,立马拦在姜新圩跟前,同时带着姜新圩慢慢朝街边建筑物的墙壁靠近,目光警惕地看着那些人。
“杀人啦!有人当街杀人啦!”一个声音突兀喊起。
“砍死了两个人!一个人砍死了两个人,他们都死了!”另一个声音大喊道。
“血!好多血!”一个女人失魂落魄,从姜新圩他们跟前跑过。
姜新圩和余元贝面面相觑,如果不是众说一词,他绝对不相信这事是真的。华夏可是一个很安全的国家,别说大白天当街杀人很少见,就是晚上也没有什么刑事案件发生。
这可是金陵市啊,怎么会在闹市出现这种情况。
见街上行人稀少了很多,姜新圩对余元贝说道:“你去看看,到底这么回事?”
余元贝连忙说道:“不行!现在情况不明,我不让你去,万一里面真有歹徒呢。”
姜新圩说道:“凶手不是拿刀吗?你说我们两人会怕别人拿刀?快走,别啰嗦,说不定我们能救出治伤者呢。”
余元贝知道姜新圩一旦拿定主意,其他人都难以劝住,考虑到两人确实不怕拿刀的凶手,他就说道:“去可以,但你必须呆在我身后,如果遇到多人围攻,你必须先退走。”
姜新圩说道:“行,我听你的。走吧,再迟说不定那些伤者真死了。”
出事地点离他们所在的位置并不远,只是在另一条街道,转过弯就是。
当他们过去的时候,果然看见三个人倒在地上,都是血淋淋的:其中一个人拿着尖刀,后脑勺还在冒血,从头发里涌出来;一个人俯躺在地上,身边扔着一根铁棒,身下的地面到处都是血,姜新圩能看到他的胳膊有一个伤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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