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发展的速度也有不同,可以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危及生命。
哮喘发作时肺功能恶化以呼气流量降低为特征。
临床上哮喘发作需要与下述疾病引发的喘息及呼吸困难相鉴别,包括急性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急性肺栓塞、上气道阻塞、原发性支气管肺癌及支气管良性肿瘤、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嗜酸细胞性肉芽肿性血管炎、高通气综合征及自发性气胸等。
五、治疗
(一)治疗目标和分级处理原则
1.治疗目标:急性发作依病情轻重分轻度、中度、重度和危重度四个等级,其总体治疗目标在于尽快缓期症状、解除支气管痉挛和改善缺氧,恢复肺功能,预防进一步恶化或再次发作,防治并发症。
2.分级处理原则:一般来讲,轻度和部分中度急性发作患者可遵循“哮喘行动计划”实施自我处理,初始治疗2d后如效果不佳或持续恶化者应到医院就诊,即便获得缓解也建议到医院评估控制水平,查找发作诱因,调整治疗方案;中重度发作和危及生命的危重度发作患者应尽快到医院治疗,在等待或转送过程中应吸入沙丁胺醇(或联合异丙托溴铵)、2~4倍常量ICS或系统性激素治疗。
(二)一般治疗
哮喘急性发作后,首要处置应为脱离过敏原、避免诱发及危险因素的接触和暴露、呼吸困难的患者给予氧疗。
(三)家庭与社区处理
家庭与社区处理是急性发作治疗的首要环节,轻、中度急性发作的患者可在家庭或社区治疗中得到缓解。主要的治疗措施为重复吸入速效支气管舒张剂或福莫特罗低剂量ICS联合制剂。速效支气管舒张剂以SABA为最常见的首选药物。SABA的初始剂量为2~4喷,每20分钟吸入1次,1h后观察治疗反应。轻度急性发作可调整每3~4小时2~4喷,中度急性发作每1~2小时6~10喷。SABA和短效抗胆碱能药物(异丙托溴铵)联合使用,舒张支气管作用更佳,可更有效改善肺功能,并减少哮喘急性发作住院次数。
应增加控制用ICS的剂量,至少为基础量的2倍,最高剂量可达布地奈德1600μgd或等效的其他ICS,条件允许者可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混悬液每次1~2mg,每日3次。如果治疗反应不佳,尤其是在控制性治疗的基础上发生的急性发作,应加用全身用激素。
有条件的患者可进行家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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