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就被端上餐桌了。现在这个时间还好点,能够用野草喂喂,要是天变凉了,再加上这个能生的程度,就算是村长家也养不起。
等等,村长家?
“孩子他娘,这你就别操心了,我会想办法的。”想到会有一个地方能够养活这么多兔子的李春开怀的笑了起来,如果这件事办好了,大家伙在过年的时候都可以吃上兔子肉了。要是往长远里说,这还可以发展成一个产业。
听到李春的话,沈蝶默默的将自己的想法给咽回肚子里,长久以来的经验告诉她千万不要和土著比聪明。习惯了站在高处的人,必须学会尊重小民的智慧,要不然下达的命令只会是假大空。
果不其然,在李春带着两只兔子离开了一下午之后,他又带着村长和村里的几个青壮年来到了家里。他们是来给这一群兔子搬家的,从今以后,兔子就不再住在李家了,它们被搬到了公社里,那里有几个年迈体弱干不了重活的下放分子可以照顾它们。而兔子养成了之后,全村的村民都有份。不过,作为养了这么长时间兔子的李家也得到了好处——红薯两袋。
李毅有病,这是整个李家村都知道的事。为了能够让李毅留个后,李家特地去别的村子里买了个童养媳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不过,说来也怪,自从这童养媳进了李家的门之后,李毅犯病的次数就少了许多,除了经常咳嗽之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时不时的咳个血。村里的人都说这是沈蝶冲喜的功劳,也因此李春和高玉娥对沈蝶更加的好了。
其实,这病放到现代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但是放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却是可以致命的。作为能够攻克癌症和艾滋病的医学专家,沈蝶表示病好治,药难求。现在手里没有任何原料和制药工具的她只能够在她最大能力内控制住他的病情。所以,骚年,再找到药之前还是先增强自己的抵抗力吧。
“狗蛋哥,二虎子说他在山顶看到了一只很好看的鸟,羽毛都是彩色的可漂亮了,我们一起去看吧。”卖萌无罪,被李家的伙食养的白白净净的沈蝶用着希冀的眼神看着正在看书的李毅。
然后两人偷偷的绕过正在纳鞋底的高玉娥,手拉手往山上走去。而高玉娥在听到轻微的关门声之后,眼睛终于从那差点被她看出一朵花来的鞋底上移开,冲着两人离去的方向摇了摇头,她之前不允许李毅出去是因为他身子弱,也没有小孩愿意和他一起玩,现在眼看着他身体好了起来,再加上还有七丫陪着,她又怎么会不让他出去跑跑跳跳捏。毕竟,有哪个当娘的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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