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在我们单位的网站下面。
日照分公司当时有个人,被人诬陷破坏家庭,然后给放在我们公司的网站上,即便这事儿是假的,可那人最后还是被迫辞职,领导说损害公司形象。
我刚混的好点儿,几个合同都已经签了,我不希望这个时候她来捣乱,所以我约她过来,想要谈一谈,我还准备了两万块钱,这是我能做到的最大补偿,毕竟我没钱。….
我住的房子都是租的,就一辆车算是我的全部家当,我不希望过了三十还将感情浪费在她的身上,不过夏丽敏完全听不进去,上来就要找威胁我。
我急了,抓着她的手机,就丢入湖中,随后我们吵了起来,推搡的过程中,我们一起从桥上掉了下去,当时吓坏了水里面还很臭,我挣扎着起来,喊了两声,没看到夏丽敏,我爬上岸了。
我当时想报警,不过我做不到,我不会游泳,在水里面挣扎了很久,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多深,况且我手机还进水了。
我想去找人,或者借个手机,可月湖公园里面那个点儿,压根没有人,上车我披了一件干衣服,就朝家走,耳朵好像被堵住似得难受,回家洗把脸我就晕乎乎地失去意识了
。
后来才知道,当时我发烧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不干净,第二天晚上才醒过来,当晚就在新闻里面看到,夏丽敏在月湖公园溺亡的消息,我更不敢说,可是我没杀人啊。」
刘永新站在周宁身后,啧了一声。
这样的说辞,简直是律师给量身定制过的,完全避开责任点,顶多算是道德谴责。
让刘永新意外的是,这次对话框没有闪烁,不知道软件抽什么风,这是认为常玉章所言非虚?他脸上的微表情,没有被解读出撒谎的特征?
这个发现,周宁和刘永新都愣住了,互望一眼,刘永新眉头紧锁。
「两人争执中,不慎落水,其中一个幸存者不会游泳,想报警但手机进水,周围没有人,回家就高热昏迷,醒来才发现那个落水者已经溺亡,还是新闻上看到的,这借口太完美了。
别说谋杀,就是不作为的犯罪都无法定罪,现在已知那个神秘电话,就是常玉章在使用中,他也是夏丽敏的情夫,他们二人一起落水,可能证明常玉章抓住夏丽敏的头发,将她溺晕吗?」
周宁点点头,接着说道: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死者背部被电瓶车把手砸伤的背部位置,有淤痕,有骨裂,即便不做骨磨片,也可以判断,这就是生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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