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亲自押送她过去,顺便再一堵老朋友的房子。
于斯潭的住处在郊外,普普通通的一处房屋,是他当年上大学时第一次离开父母,自己亲自置办家具、亲自挑选的屋子,房间的构造过于简单,甚至有些过时,书架上的书和CD都是那时候大学生喜欢的。
房子很寻常,唯有院子独大。
简安踩着细碎的尘土和草地走到院子深处,由于多年没有人修葺,院子里花草疯长,玫瑰花开的如火如荼,像倒了一地的红胭脂。
她想起安娜收藏的那本书中,小王子心爱的那些玫瑰花和小狐狸,心里百感交集。
当年,于斯潭走之前,一定对这些花非常爱惜。
大概是担心外边买来的肥料不够好、不够长久,他特意在玫瑰花的四周搭上若干个纵向的葡萄架,旗杆一样直冲半空,最顶端绑上一些漂亮的鸟屋,供来往的飞鸟歇脚和居住。
长此以往,鸟类的粪便纷纷落到玫瑰花的根茎部,成为花朵天然、旺盛的肥料。
难怪,快五年了,这些花仍然长的熙熙攘攘,经久不衰。
正出神间,只见林立提了一桶水放在简安脚边,桶里还漾着一只大大的木质水瓢。
“浇浇吧,花是他亲手种的,鸟屋是他亲手做的。这里的一切,都是于斯潭一个人默默做起来的,到处都是他的味道。”
林立一边说着,一边张开怀抱冲那片玫瑰花深深地嗅了一口。
简安看他这魔怔的表演,不禁凉凉一笑。
她挨个儿地把花园里零散的花草品种都拾掇好,能长的就让它们长在那儿,不能长的就顺势拔掉丢在一边。唯独那片玫瑰花,简安一株株地拨弄好,用草茎将长乱的根部稍微揽正,混长的地方劈开,浇上水,盖好新土,剩下的,只待它们天长日久自己长开。
林立时不时地搭一把手,末了,亲自打了水,两人一起洗干净手指缝里的泥土。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你二叔跟宋清河绝不会知道你在这儿,一旦他们知道,那我死定了,而你,也活不了。”林立淡淡地说道。
话音未落,他已将手上的水迹擦干净,坐上车扬长而去。
他用过的毛巾丢在玫瑰花上,花瓣散落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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