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了院门口,他站住脚步,停在那道圆形拱门之前,本想叫丫鬟前去通报,却在那一瞬听到了里头的轻微响动——沙沙沙,沙沙,沙沙沙沙……好似是踩在草上的声音。习武之人听力极好,那声音虽然不大,换作一般人基本就是忽略不计,但还是逃不过他的耳朵。
这种清晨,有什么人会踩上那院前的草地?
莫不是什么毛贼吧?!
→_→裴荣汉子完全没有考虑一下是哪位神勇的毛贼大晚上的不来偷东西,偏偏选择这万物复苏的早晨?还选了个这么偏僻的院子?!
他示意丫鬟等在门口不许乱动,自己跨过拱门走了进去,借着树木的掩护屏息观察那草丛之上究竟来的是何方神圣?
那声音越发地近了,身影也渐渐从薄雾之中显现出轮廓来……来人一袭浅色衣衫,融在雾里看不分明。他全身肌肉紧绷起来,打算等那人现形之时纵身跳过去,将他一举擒住!
身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清晰。
终于!
从雾里头脱出一个窈窕的身影来……
裴荣硬生生将那跃出去的势头给压抑了下来,差点没压出内伤。心里暗道:真是好险!方才就差那么一点点,他就扑过去了!到时候恐怕得安上一个登徒子的罪名!
——万万没想到那雾中的神秘人竟又是他的弟媳!
→_→这个“又”字……学问很深呢!
肖宋的个性虽然以阴沉为主体,但是也有洒脱的一部分存在,不该洒脱时,那是相当的洒脱——脱缰的野马都没有她洒脱!
说好听点,那是潇洒;说难听点,那就是任性!
她在紫清派因为一己之私独自占了一整个后山,就是爱那后山之中满山碎花毯子一样的绒草,兴致来了,赤着脚在里头走来走去的感觉实在太好,让她很是喜欢。如今这薄雾下的院子倒也有那么几分自然的美感,她不是个自然的人,但她喜欢自然,便就这么连衣服都没添一件,鞋子都没穿,硬是顶着清晨的寒意去踩了一通。
晨露湿了脚,也润湿了衣摆。
她都不管,只觉得没有不相干的人打扰,这样随性的日子其实也不错。
不管当事人是个什么心情,对裴荣而言,除了一开始的诧异与郁闷,待再看过去之时,便也觉得,这样的景色其实挺漂亮的。
赤着脚踩着露珠的白衣姑娘,窈窕有致的身影若隐若现在雾色之中,倒有些像是世外的仙子……等等!赤脚?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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