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呢,蒙蒙我都碰不到呢。
张志伟说:“表哥,说实在的,我就怕到时候你亏得短裤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要是真的混不下去,大不了到时候我再重出江湖就行了。”
这小子倒是大气啊。
实在没什么好干的,大家就开始玩牌,反正也睡不着,表哥一直说着一些他以前的一些“从业经历”。其实他跟我们年纪差不多,至多也就是大个两三岁而已,不过他初中就没有再念下去,然后就去外面工作,最后觉得打工实在太痛苦,而且他脚步轻,身手灵活,所以后来就开始出了现在的特长。
“牛皮不是吹的,想当年刚开始我的职业生涯的时候,我真的是跑步能手,三条大狼狗都追不上我。”
“不过有一次我听大姨说你被咬伤了,还去打了几十天的疯狗针剂。”
“那是因为那次是四条大狼狗追我。”
“……”
“意外总会有一点点的嘛。一对二!”
到了十一点的时候,我们打算去吃点宵夜,算算时间,如果我们吃到收摊的话,应该差不多。
这次当然是表哥请客了。他看起来比较有钱。
“其实这主要是我那个好朋友一直在资助我的原因。”
“什么好朋友?”
“我不是说过了,就是有一次……”
好吧,原来是那个好朋友。
我们正在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炒田螺的时候,旁边一桌也来了几个人,一个大嗓门开口叫了起来:“先来一打酒!”
看起来他们很能喝。
不过这大嗓门怎么这么熟啊?好像在哪里也听过到大嗓门一样。
而另一个却说:“再来几个小菜,一人一个炒粉。这鬼地方,也热,好像没有哪里是凉快的。”
我不由得好奇转头去看他们。
然后我就怔住了。
因为我看到了劫财色,他正是第二个说话的人。他看起来比较有钱,虽然现在很晚,但他的手腕间还在闪着光,看起来那是一个价值不低的手表。
我差点叫了起来。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竟然真的有这个人存在?
跟他在一桌的是另外两个人,一个是大嗓门,还有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完全没有印象。
我又有点分不清现实与梦境了。
那到底是不是一个梦呢?
怎么现在竟然有这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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