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后,林风便回到房间中,然后盘膝修炼。
日落又升,第二天清晨,天刚茫茫亮,林风便起来修炼。
修炼到七点半时,林风简单的洗漱,便打算开车去公司。
开着秦兰的一部豪车,他沿途很拉风的去公司。
经过一处红绿灯时,他将车子停在路边。
“嗨!”
一个女子的声音传来,林风回头偏过头,只见人行道上站着一个美女。
这美女大约有一米七,穿着黑色的短裙,一袭紧身衣,显得腰肢很细,那个地方很大,唯一的缺点时,这美女涂脂抹粉,脸上的粉涂抹了一层,嘴唇红得好似鲜血。
“嗨,帅哥,我能搭个顺风车吗,人家没吃早餐呢,你能顺便请我吃个早餐吗?”
说话间,这美女还故意扭动着小蛮腰,狐媚的眼神看着林风。
“抱歉,没时间。”
呼!
林风踩着油门,跟随着车流前行。
想搭顺风车,还想让自己请她吃饭,那美女肯定是看上他的豪车了,以为自己是个公子哥,或者富家子弟。
其实她哪知道,林风现在穷得吃不起泡面,以前赚到的钱,都寄给那些死去的兄弟们家属。
看着林风离去的豪车,那美女有些失望,好不容易遇到个顺眼的,不但帅气,而且还有钱的公子哥,可对方竟然看不上她。
“哈哈。”
身后,传来一道笑声,随后,一个开着普通车辆的兄弟,将车停在路边,对那美女说道:“美女,人家那位帅哥不理你,干脆你上我的车吧,我请你吃饭。”
这美女瞥了对方的车一眼,然后说了两个字。“穷鬼。”
留下这句话,这美女拿着手提包,大摇大摆的离去了。
“我曹。”
那男子有些恼火,怒道:“去你妹的,你拽什么啊,人家开几百万豪车,能看上你这种货色吗?”
“喂,前面的兄弟,你搞什么啊,为何把车停在路上。”后方,一位车主将脑袋伸了出来,不满的大声道。
林风回到公司后,把车停下后便下车。
一些过往的公司美女们,都纷纷好奇的看着他。
被这么多美女们看着,林风真后悔没个墨镜,如果有墨镜,还有一双能闪闪发光的皮鞋,下车的那一刻,先将闪闪发光的皮鞋亮出,然后再风度翩翩的下车。
下车后,再把墨镜戴上,眼神看着天空,随手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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