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么做。
鲁新荣的体型,其实和文彩钰所描绘的凶手的形貌特征,并不太相符。40多岁的他,中年发福,啤酒肚特别明显,一看就是长期饮酒应酬加不爱运动的人。看见他的时候,江冲朗想到:“估计真到抓罪犯的时候,鲁新荣直接就被犯罪分子一枪直接给办了。”
重案组经过调查和对比之后发现,两起凶案射出的子弹,正是鲁新荣所在的县城的警方购入的。所以鲁新荣那把丢失的手枪,很有可能就是作案工具。
而现在的鲁新荣被带到了审讯实例,再也没有了以往的作威作福。
“鲁新荣,你不经允许,随意带着枪支,这是违法行为。而且你平时还动不动就掏枪威胁群众,更是罪加一等。”审讯室里的江冲朗,拍了一下桌,厉声说道。
“警,警,警,察同,同,同志,我错了,错了,错了。我不敢了,我真的不敢了。你们就放过我吧,我真的没杀人。”眼前的鲁新荣早就没有了以前那种嚣张的样子,眼前的他面似筛糠,两条腿不停地直发抖。
“放过你,行,那你老实交代。你的手枪到底是怎么丢的,在哪儿丢的,大约丢了多长时间了。”
鲁新荣仔细想了想,回答道:“我的枪丢了快一个月了,那天中午我和几个朋友去酒楼喝酒,我当时喝的太多了,结果到了晚上才清醒过来,就发现我的枪不见了。具体怎么丢的我也不记得了。”
丢了枪的鲁新荣,心里身份害怕,但是又不敢到处声张。所以一直把这件事情瞒到现在。
照着鲁新荣的说法,重案组的警员去了那家酒楼调查。据那里的服务员介绍,以前的时候,鲁新荣几乎一个月就要来这里好几次。不过这一个月,他都没来过了。估计是在这里枪丢了,产生了心理阴影。
江冲朗把鲁新荣的照片递到酒店服务员面前问道:“你应该认识这个人吧,他是这里的常客了吧。”
一名服务员看了之后,点点头:“认识,他不就是那个警察所长吗。这个人,隔三差五的就到我们酒楼来喝酒。几乎每次喝酒都要喝醉,一喝醉就要闹事,一闹事还就动不动掏出一把枪来,所以我们基本上都躲着他走,不过最近就再也没看到过他了。”
“是吗,那你记不记得一个月之前他来没来过,有没有和人起冲突,还掏出了自己的手枪来,都有谁看到了。”
那名服务员仔细的想了想,说道:“一个月之前,我想起来了。当时有一个新服务员刚来,不认识他。结果这两个人因为抢厕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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