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这个岗位上有8年之久,秦志刚开始了疯狂敛财,从各个渠道掌握的数据表明,收受各种贿赂达2200万元之多,涉及的私人工程承包商有20多个,还有一些工程材料提供商。”
“权利上了一个台阶,收受贿赂翻了10倍之多,这也太疯狂了。”市委组部的肖文华副处长说道。
“是啊,这在我们一些意志薄弱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中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手中的权利上一个台阶,野心就更大,胃口也更大。”康健说道。
“康主任说得对,秦志刚48岁担任迅达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年后担任总经理一职,至今短短7年时间里,我们追踪到秦志刚的不明来源收入已经高达4500万元,贪污收受贿赂的脏款总计已经高达6700万元。”赵正法说道。
“太可恶了,身为一名国有企业的高层领导竟敢如此疯狂敛财,难道他不怕法律制裁吗?”肖文华副处长说道。
“肖处长,问题就出在这里,这些少数国有企业的腐败分子,特别是一把手,放松了自我要求,平时很少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对国家的有关法律不闻不问,基本上是一个法盲,对党组织有关廉政教育也是老和尚念经有口无心,根本不往心里去,总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胆子就越来越大,他们认为贪污得到的钱就是一个数字,他们不知道这个数字的增长是要吃人的,是要命的!”江涛说道。
“是啊,这种教训很深刻的,这也是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干部的选拔有不可或缺的责任,因为干部是决定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对大中型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选拔主要是依靠流程,我们也就是听他们上一级集团公司推荐材料做审批,最多陪集团公司领导到基层单位做个任免书宣读,我们无法对每一位接受提拔的干部做司法和刑事调查,更没有可能对每一位干部通过检查机关或反贪局进行调查,只能看当事人的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以及法律意识了。但是大多数国有企业干部还是好的,腐败分子毕竟是少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蓬勃发展财富积累主要靠国有企业做出的贡献,这也是事实,但是就是这些少数的腐败分子对国有企业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巨大伤害。”
“老领导说得对,我们司法系统也在从这些国有企业贪污腐败分子的教训中积累司法实践,希望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特别是在防止一把手职务犯罪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企业职务渎职犯罪的队伍中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