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一家一户自给自足,吃的、穿的、用的各种生活物资都尽量自己生产,一般无需上街购买。百姓如此,各级政府亦是如此。官府向百姓征收赋税,实现政府功能,也是自给自足的原则。当地的事情当地做,当地的事情当地出银子。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明的税赋实际上有两大块:税(赋)和(劳)役。
税是国家征的,负担宗室百官俸禄、军费开销以及皇帝的宫廷费用;役是国家和各级地方收的,主要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的管理费用。
举个例子:比如黄河修坝、运河疏浚,非国家层面组织不可,所以沿河数省百姓都要分担劳役;地方上搞一些小的工程,比如朱平槿特别关心的都江堰岁修工程,影响范围仅限于一省数州府,所以由四川官府组织劳役。
至于各级官府养的吏员,大部分都是没有国家财政预算的,所以这些人的薪水只能由地方征收。
因此,如要粗略把握大明朝税收结构的特点,可以简单将其理解为国家(国税)和地方(省、府州、州县、里甲多级力役)的分级税收结构。
大明的国税标准极低。明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5.35%石),民田减二升(3.35%石),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8.55%石),没官田一斗二升(12%石)”但对于苏、松、嘉、湖地区,太祖怒其原为张士诚效力,于是将豪族及富民田没为官田,且皆依被抄没前的私租起科,形成江南田赋激增,形成有名的“江南重赋”现象。
由此可见,大明朝立国之初的国税税率极低。
低到什么程度呢,民田的税率仅为1.68%,这比起朱平槿前世动辄20%的个人所得税,简直天壤之别!
万历朝是国税总量最多的时代。国税扣除地方合法截留的部分(每年不等,平均约六成到七成)之后,入库太仓的银子仅有四百万两,仅够如今辽东边军的一年军费!就算加上臭名昭著的三饷(辽饷、练饷、剿饷),国税的征收水平也依然在百姓的承受水平以内(但大明最后几年除外,这时各地已经乱来了。)
国税如此之低,但为什么百姓依然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最后不得不起来造反呢?
因为国税名义上虽低,但老百姓总的税赋负担并不低,而且高得吓人!关键有两点:各级地方的附加和士绅的税赋转嫁。
地方的附加多为役,而役大致有三类:里甲、徭役和杂泛。大明规定,男子年十六成丁,成丁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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