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种防御利器。
由一千八百二十五枚甲叶组成的步人甲,重达七十斤,非猛士不得穿。裙甲达到了膝盖的下侧,一层层向上叠加的甲叶配合头盔将士兵的头部完全防护住,只露出两只眼睛。
或许是为了方便动作,步人甲并无配套的臂甲,臂甲需要士兵自己搭配。然而即便如此,却已经将士兵的全身大部分地方严严实实的防护住。
唐宁看到那些穿着步人甲的士兵,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壮汉。每个壮汉在两个人的配合下,很快就将整件步人甲穿在了身上。
又从车上拿起一杆类似青龙偃月刀的长杆大刀,然后便杀向前方的强盗。
宋朝的步人甲,金朝的铁浮屠。虽然比起欧洲中世纪的重铠还略有不及,但这依旧达到了这个时代重装步兵的极致。
“不仅是长枪手和刀手,弓手也有配套的步人甲。只是这地方太过狭窄,不适合弓手发挥,不然让督运使见见本校尉手下的重装弓手,也是非常不错的。”
穿好铠甲的宣节校尉一边说着,一边将头盔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伸手接过长刀时,他这一身装备给唐宁的印象太过深刻。
死神。这是唐宁在看到装配整齐的重装步兵后,心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步人甲的出现直接改变了整个战局,即便是强盗们的脑洞再大,他们也想不到一支押送粮草的厢军队伍里竟然会有步人甲出现。
因为大宋数十万常年作战的边军里,步人甲也不过才十万套都不到。
开坦克碾蚂蚁,这就是唐宁对步人甲防御作用的最直观感受。
身着步人甲的士兵只需要做两件事,那就是前进,砍一刀,然后再前进,再砍一刀。
此时此刻唐宁发现自己似乎对宋朝这个史书记载中软弱不堪的朝代有了些误解。
拥有八牛弩以及步人甲,甚至对于火药已经有了初步运用的宋朝,打败仗的原因,很有可能不是因为水平太菜,而是因为敌人太强了……
重装步兵虽然猛到可以无视敌人的攻击,但是数量毕竟太少。
算上宣节校尉自己,唐宁数了半天,也没数出第五十一个人来。
这就导致强盗们聪明的绕开行动不便的重装士兵,直接冲进来攻击本阵。
唐宁所在的地方是队伍的中段,不仅有五辆载满步人甲与眉尖刀、掩月刀的板车,还有不少载满粮草的车子。
这地方当是敌人攻击的重中之重,哪怕是付出再多的代价,只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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