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芙荷,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父亲为了养活我,在码头给人干活,八岁时,父亲不慎溺水身亡。自那后,我一人四处流浪,为活命,我在小摊上偷过食物,做过乞丐,也去布置过陷阱,猎杀动物,饿到极致时,我甚至会去乱葬岗,挖出死人,吃人肉。
我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活命而已。
我一直以为,我会这样过一生,但却没想到,在我十二岁时,我竟会遇上这样一个人。
他一身白衣,仙气飘飘,我记得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被他绝美的面容吸引,他就像天上的谪仙下凡一般,很美,美到令人窒息,他的嘴角总会露出一抹温柔的笑,我每次只看他一眼,就会因他的容貌沉迷其中。
我记得,十二岁初见他时,是在桃花镇南街小巷的月拱桥上。那月拱桥的地面是用白玉所做,地面晶莹剔透,很漂亮。我平时没事,就喜欢去桥上走一走,特别是天气晴朗的时候,桥上人山人海,我最喜欢上桥偷人钱袋。那桥大概有三尺长,桥下是一条长长的河流,天气好的时候,河里总会有船只行过。
那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桥上坐着晒太阳。可他却从我身边走过,他一身白衣,仙气飘飘,气宇不凡,我想她应该是个有钱的公子,所以,我动了歪心思,想从他身上偷上一笔,却没想到,被他发现了。他觉得我可怜,便将我带回他的府邸,那时的我不识字,也什么都不懂,傻傻的跟着他回了府。
他留我在府邸一个月,这一个月他对我很好,好到我每次看到他后,就不想他离开。
一个月后,他请人教我读书识字,学琴棋书画。他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还说,琴棋书画倒可以只学皮毛,可若不会写字识字,那日后可是要吃大亏的。
可那时的我却只喜欢跳舞,我将我的想法说与他听,他听后,便告诉我,只要我认真读书识字,他就让我学跳舞。只他一句话,我便认认真真的开始读书识字。我留在他府上的第二个月,我才明白,原来此人是宁傲国的侯爷宣平侯,孟子砚。
孟子砚的父母早已远离宁傲国,去乡野养老去了。所以,年纪轻轻的孟子砚便早早的继承了父位,虽然是一方侯爷,但皇上可从来不重用他。
我明白了他的身份,可我还是与她相处的很随意。
记得我生出时,父亲没有给我取过名字。在我的印象中,父亲一直叫我丫头,他说,女孩叫丫头,好养活!所以,这一叫就叫了我八年,直到我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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