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秦仔就是四位身负皇命的信使之一。
要说这秦仔也是蠢人有蠢福。四位信使都是乔装打扮,混作百姓出城北上。其余三人不仅换了衣衫,也换上了布鞋。而秦仔却是顾头忘了尾,穿着一双皮靴就出了城。
没穿皮靴的,自然和普通百姓无异,在金兵面前的命运也没两样:身强力壮的都被拉去修造攻城器械,身体瘦弱的就如牛羊一般宰了,充作军粮。
人人都知金兵凶残,但却没人能想到金兵能如此凶残。所以,其余三位信使泯然于百姓,也尽丧在金人刀口下。
独独这位秦仔,凭借一双皮靴成功地引起了金人的注意。
刚过黄河,他就被巡逻的金兵发现。为首百夫长一看此人绝非普通百姓,欲将其带回军营盘问。
秦仔一看不妙,借着出恭的借口撒腿就逃。这一逃,也是他命不该绝,正好撞上了武松。
眼见隐瞒不过,秦仔也只能将实情告诉了武松和亥言。不过,他只说自己身负皇命,欲寻康王,却没说黄绢密信之事。
听完秦仔所言,武松将信将疑。
倒是亥言马上道:“那正好,我和师兄也是要去寻康王,正好结伴同行。”
“这......”秦仔面露难色,一时不置可否。
武松一把把亥言拉到一边,低声道:“此人的话真可信?”
“反正我们也要去寻康王,和他一路前去,不就知道他说的真假了。”亥言道,“再者,他倘若真身负皇命,身上必有信物,此事也他瞒不了。”
武松一听,言之有理。
随即转身对秦仔道:“这一路到磁州尚有二三百里,再遇上金兵,可没人再能救你。不如与我二人结伴而行,也可相互照应。”
一提到金兵,秦仔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子:我性命没了事小,一旦失了皇命,自己就成了千古罪人。
“也罢,二位已救了在下一命,我这条命也就交于二位了。”秦仔不禁深深作了一揖。
武松刚想上前搀起秦仔,脸色却突然一变。
这一次,亥言也知道危险即将来临。因为远处已是马蹄声阵阵,尘土飞扬。
倘若来的是金军骑兵,武松和亥言倒是无妨,但铁骑之下,要想护住秦仔却并非易事。
武松不由得双眉紧锁,手按崩簧,心里盘算着该如何应对。
一路奔来的确实是一队人马,而且足有百余骑。
但马上之人却皆未披甲,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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