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泰也慢慢注意到了她。
女孩长得不算非常漂亮,几乎素颜朝天,但五官但却很耐看:尤其是那双眼睛,明亮清澈,像小鹿一样充满灵性。
她喜欢米黄色,大多数衣服跟外套都是这个颜色;她的性格应该很可爱,因为自己总会在她的包上看到许多毛绒玩具挂件;换的最勤快的手机壳也总是各式各样的卡通款式……
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在上下班的路上,女孩总是低头玩着手机,或者听着音乐。有时候,张广泰还会看到她在打字的时候,嘴角扬起的微笑。她笑起来很甜,每当看到这个场景,自己的心情也跟着一起美好了起来。
于是,他越来越关注对方,甚至到了后面,他会特意早起十五分钟,下班准时就走,为的便是可以提前赶到车站,等对方出现后,再一起上车。
他确定,自己喜欢上了对方。尽管他多次试着鼓起勇气,想上前和她聊聊,但刚走到女孩周围,心里便又打起了退堂鼓。
苦恼的他把这件事跟自己的好兄弟们说了以后,在大家的鼓励下,张广泰又重燃了追求对方的信心。
两个月前,他精心准备了一个玩偶钥匙扣,守在了写字楼楼下,打算跟女孩表白。有人说他的礼物太幼稚,现在追求女生怎么会送这种东西呢,用其他朋友的话来说,哪怕你送个杨树林或者香奈儿口红,都比这玩意强。
张广泰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心里却非常有把握:他知道女孩并不喜欢那些化妆品。
她背包上的玩偶是一套的,不过她并没有收集齐全。因为最后一个公仔是盲盒隐藏款,除非有极大的运气,否则非常难买。自己花了两个月,几乎跑遍了实体店,照着网上说的方法晃盒子听声音,求助店员,费了很大功夫才开到了这个公仔。
不过到最后,公仔还是没有送到对方手里,那些反反复复酝酿已久的开场白,也全都被他咽了回去。
因为他看到对方背着包走出来,亲昵的走到了另一个男孩身边,挽起了他的胳膊。
原来,她有男朋友啊。
那些路上打字时露出的笑容,不过是情侣间心照不宣的甜蜜罢了。
那个男孩不在附近工作,大概是接她一起下班的吧。从外貌条件来看,对方确实比自己优秀得多。自那以后,张广泰便死了心,那段还没有来得及让对方知道的感情,也被他默默埋藏了起来。
可即便如此,在地铁上偶尔遇到对方的时候,他还是会忍不住望向女孩。看着给男友发着消息,时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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