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成立之初,即宣布她是合汉、满、蒙、回、藏等民族为一体的共和国。
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逸仙在宣言书中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统一”。
其对武昌起义后十数行省先后宣布独立也作了精粹的说明:“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强调指出各省的独立,不是独立王国之意,而是摆脱清廷的一种联合行动,并对西藏、蒙古等地方给予了特别声明。当时作为国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五族为一体。
1914年5月在颁布《中华民国约法》中又重申: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中华民国人民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法律上均为平等。
因为国家仍处在训政时期,张汉卿强烈要求修宪,将“中华民国是以中国人民党为领导的皿煮共和国”加入宪法第一条,并修改五族平等为全国各民族平等,且声称这是他能接受的底线。
人民党|领导中国写进宪法,意味着在政治上取得了正统的地位和无可比拟的优势。政治上是不是皿煮共和国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人民党为领导。
领导谁?有多大权力?没人拎得清。由于宪法是根本大法,不会写得这么详细,但给了奉系很大的发挥空间。众人都惴惴,但在和、分两决,且人民军已事实控制了国家的情况下,各方都选择了和为贵,勉强同意修改此项。不然,再重头来过?
张汉卿用温水煮青蛙的办法,渐渐让人民党在事实上成为中国的绝对控制力量时,也在政治上收获绝对优势…
接下来就是人民军自己的事了。
华北各省收入麾下,有了这个靠山,东北的压力也随之减小很多。关内稳定之后,武警部队开始代替军队全面实施警备接管,东北边防军、东北护路军的存在就多余了,而且它们都已并入大本营司令部,这次军改,就取消两个司令部了。
原边防军司令于珍赴华北参加华北司令部的筹备工作了,原护路军司令万福麟担任张作相的副手,并负责东北武警部队。
人民军及原奉军本共有23个师的陆上兵力,在收编直军后另扩建了4个师。这些军队共组成西北、华中、华南、华东、华北、中央卫戍、大本营七大司令部,担负着各个地区的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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